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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立足六项公开建设“开放式法院”
发布时间:2013-12-02 14:12:16
本网讯(陈必爱 章雅婷) 今年以来,江西省鄱阳法院依法、及时、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并出台《司法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全面落实司法公开措施,不断拓展司法公开途径,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保廉洁,以公开塑形象,全力打造“开放式”法院。 立案公开。以“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为依托,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工作平台;通过宣传栏、法院网站等载体,不断完善诉讼指引体系;实行因公会见的公开化,确保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与当事人会面公开化。 庭审公开。对关注度高的案件,邀请公众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大庭审直播、录播力度,建立一条从开庭、证据到宣判公开的庭审规则。 执行公开。完善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全部执行案件均已网上录入;实行委托拍卖与执行相分离制度,建立鉴定、评估、拍卖机构考评淘汰制以及摇珠随机抽取制;实行重大执行活动公开制度。 公开听证。积极完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财产保全异议案件等疑难复杂案件的公开听证制度;对执行程序中的案外人提出异议、申请不予执行及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等情况组织听证。 文书公开。制定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设立裁判文书公开专栏,方便当事人及民众查询。注意收集社会各界对裁判文书的意见和建议,作为改进和提高的参考。 审务公开。通过本院网站公布人员信息、管理制度等情况;不断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公众开放日”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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