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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依木·亚森向新疆人大常委会报告陪审员工作
发布时间:2013-11-29 11:34:47


    本网讯(赵新文)  11月26日,在新疆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乃依木·亚森向会议报告自治区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

  报告从五个方面回顾了2005年5月1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正式实施以来,自治区法院的贯彻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深化对人民陪审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严格选任程序,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代表性。三是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四是强化制度建设,不断规范人民陪审员的使用与管理。五是落实经费保障,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工作保障水平。

    乃依木·亚森说,2005年以来高级人民法院坚持把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为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强化司法监督的重要任务来抓,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狠抓规范管理,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人民陪审员经费管理的意见》,推动人民陪审员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2005年5月以来,全区人民陪审员共参与陪审案件102406件112279人次,占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总数的29.64%。

    乃依木·亚森说,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各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践行司法为民,使人民陪审员成为人民法院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得益于各族人民陪审员无私奉献,发挥自己知民情、解民意、有威望的优势,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秩序。

    乃依木·亚森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人民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不断扩大人民民主,牢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的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将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意识的增强、司法作风的改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人民司法形象。一是准确把握形势,强化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加大人民陪审员选任力度,保证人民陪审员履职尽责。三是继续完善和创新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管理水平。四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促进人民陪审员工作深入推进。五是加大人民陪审员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乃依木·亚森针对人民陪审员工作存在的困难,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在帮助基层人民法院解决人民陪审员经费问题上给予高度关注,保障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以利调动人民陪审员工作积极性;二是在人民陪审员选任问题上给予大力支持,切实打造一支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群众威信高的人民陪审员队伍。

     乃依木·亚森表示,全区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落实本次会议对加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要求,不断提升人民陪审员工作水平,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为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11月28日上午,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了乃依木·亚森所做的《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代表普遍认为,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措施和建议,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区人民陪审员工作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为今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指导相关工作和解决相关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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