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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法院被列为全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试点单位
发布时间:2013-11-28 11:30:34
本网讯 近日,河北省沧县法院作为全国19个基层院之一,被最高院列为全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试点单位,为进一步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提供了新的契机和动力。 近年来,沧县法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经验,认真抓好人民陪审员工作,多次被评选为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5月份,沧县法院作为河北省唯一一家基层法院代表参加了“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工作会议”,其人民陪审员工作经验材料也被收录进了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集录。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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