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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加强司法巡查突出惩治司法腐败
作者:袁定波 发布时间:2013-11-25 10:47:23
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11月22日在厦门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张建南在讲话中强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反腐败斗争体制机制的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一定要紧密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更好地发挥司法巡查工作对公正高效廉洁司法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张建南强调,司法巡查工作是人民法院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上级法院党组对下级法院党组及其成员实行协管监督的重要形式。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不断深化对司法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开展司法巡查工作的主动性和科学性。要明确司法巡查的职责定位,各级人民法院党组是各级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各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巡查部门在司法巡查工作中承担着组织实施巡查工作的具体任务。 张建南要求,要突出工作重点,落实监督责任。各级人民法院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司法巡查工作中,要注意突出四个方面的重点:突出惩治司法腐败,突出转变作风,突出严明政治纪律,突出选人用人。对被巡查法院存在的问题,要立足于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司法巡查部门和所有巡查干部既要善于发现问题,又要敢于反映问题。 张建南强调,要创新巡查方式,破解工作难题。切实加强司法巡查队伍的自身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加强队伍管理,严格纪律要求,关心支持巡查干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素质全面,能打硬仗”的司法巡查队伍。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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