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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新增30名陪审员落实“倍增计划”
发布时间:2013-11-22 14:42:53
本网讯(韩丽敏) 11月22日,在清丰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清丰县人民法院院提请增加的30名人民陪审员获正式任命,通过这次增补,该院人民陪审员由原来的53名增加至83名,在全市基层法院中率先实现了人民陪审员 “倍增计划”,为切实提高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该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倍增工作,及时制订选任工作方案,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增选工作,同时以业务庭室为单位分别结合所辖17个乡镇落实增选工作。该院先后4次向县委、县人大汇报了上级法院会议精神,取得了上级领导的重视、支持,全县17个乡镇也积极参与到增选工作中来。 为确保陪审员素质,该院认真对照人民陪审员的任职资格条件进行筛选,严格把握好“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爱人民陪审员事业”的标准,在确保人民陪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符合条件的同时,着重对品行道德、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考察。 此次增选工作从丰富组成群体入手,拓宽了选任范围,从县直单位工作人员、教师、退休职工、农民等多工种、多阶层对人民陪审员进行选拔,扩大基层群众的当选比例,同时兼顾不同年龄层、性别的人民陪审员,使组成结构多元化。 为规范管理,该院确立“人事专档、培训专项”管理模式,从选拔初期收集整理好各位候选人的相关资料,注重核查候选人员资料的真实性,及时将当选人民陪审员的资料存档,并建立电子档案。对新增人民陪审员法律基本知识、审判工作基本规则、审判职业道德和审判纪律等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安排正式上岗。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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