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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法院“五保障”促人民陪审工作见实效
发布时间:2013-11-19 10:37:11


    本网讯(熊孝东)  为进一步弘扬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梁平法院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要求,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以及全县各部门大力支持,力争实现“五保障”,护航该院人民陪审工作快速健康发展。

    政策保障。积极争取并实现县委向全县各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转发梁平法院《关于加强和深化人民陪审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县级各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两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要求,积极支持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工作。争取县人大调研法院人民陪审工作,专题审议梁平法院人民陪审工作报告并出台审议意见,提出多项宝贵建议,为法院人民陪审工作排忧解难。

    组织保障。积极向县编办申请批准成立人民陪审工作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人民陪审工作的日常管理、教育培训、绩效考核等,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同时,该院法院成立加强和深化人民陪审工作领导小组,对加强和深化人民陪审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安排部署、综合协调等。

    人员保障。充分与各乡镇(街道)交流沟通,希望其积极配合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从不同行业、性别、年龄、民族的人员中向法院推荐一批专业人才或者群众工作能力强的有志之士担任人民陪审员,2013年底将梁平法院人民陪审员总数将由现有的44名增选至136名,以满足审判实践的需要。

    经费保障。积极向县财政争取增设“人民陪审员费用”科目,将人民陪审员履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专项用于解决人民陪审员教育培训、参审补助、误工误餐等费用支出。

    履职保障。积极商请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基层组织对人民陪审员参审履职给予支持配合,有工作单位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所在单位应及时为出庭人民陪审员做好工作时间调整,并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积极支持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共同加强和深化人民陪审工作。

    在该院的积极争取下,获得县委、县级各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的大力支持,该院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稳步推进,该院院长石溅泉表示,全院将把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为扩大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的有效载体,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抓好抓实,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案件审理的参与度、对办理案件的满意度。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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