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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召陵区法院三项措施推进陪审员选任工作
发布时间:2013-11-18 11:44:09


    本网讯(罗娇娇 刘蕾)  推进人民陪审工作,有助于进一步扩大司法领域的人民民主,深化司法公开,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认同度和信任感,有助于形成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优势互补,是当前法院群众工作路线的重要着力点。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通过扩大范围、完善机制、加强培训宣传等三项措施,确保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整体落实。

    扩大陪审案件范围和陪审员人选范围。对社会影响较大的一审普通程序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全部安排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扩大基层群众范围,兼顾社会各阶层人员结构,提高工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退伍军人、社区居民等群体的比例,使基层群众所占比例不低于全体陪审员数量的60%。

    完善增补退出机制和随机抽取机制。根据案件数量、辖区人口数量、审判工作要求等因素,切实加强人民陪审员的增补选任工作。对于违法违纪造成严重后果或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继续履行职务的陪审员,及时提请免除。同时,公开人民陪审员名册,分行业、分区域,采取电脑生成、摇号、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保工作的公平、透明、便捷。

    加强宣传培训工作。与新闻媒体积极配合,通过报纸、电视台、网络各种形式,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鼓励社会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个人踊跃申请参与。并制定总体方案和实施计划,对选任的人民陪审员进行岗前任职培训1次,日常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与2次。以保证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开展取得预期成效。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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