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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斐:内外兼修成就反贪战线上的“星级干警”
作者:高金旺 王海 发布时间:2013-11-13 14:03:36
从检19年来,他在没有硝烟的反贪战场上,始终战斗在反腐第一线,在他办理的科级干部案件中,大案要案数量占据全局的“半壁江山”,所办案件从未出现撤案、不诉或被判无罪情形,被誉为信丰反贪战线上的一把“尖刀”、腐败分子的“克星”。在嫉恶如仇、刚正不阿惩治犯罪的同时,他始终恪守一名检察官应有的职业道德,温情待人,文明办案,严于律己,展现了反贪干警不为人知的一面,他就是江西省信丰县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俞斐。 俞斐自进入信丰县检察院工作以来,从书记员、助检员、检察员、侦查科副科长、科长再到反贪局副局长,一步一个脚印,无论是在哪个岗位,都取得了不俗的工作业绩。由于工作出色,他2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先后多次被赣州市检察院通报嘉奖,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五星级检察干警”,连续3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政法干警”和“优秀共产党员”,是该院重点培养的2名“培优检察官”之一。 势如破竹的“办案能手” 俞斐是该院有名的办案能手,他办案势如破竹,对办理大案难案常常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和方法。在反贪战线上摸爬滚打多年的他,总结出一套办案经验,练就了一身过硬的侦查审讯能力,许多疑难复杂甚至陷入僵局的案件,在他的手里往往会柳暗花明、峰回路转。他善于动脑破案,经常与他一起办案的战友常说俞局长办案方法多、思路广,与嫌疑人谈话有一套,每次与犯罪嫌疑人谈话很少用空洞的说教,但总能摸透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很多案子经常在看似漫不经心的谈话中不知不觉成功突破。 在多年的反贪工作期间,他领办、主办、参办各类反贪案件40余起,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特别是在他所办理的县农机补贴贪污窝案、原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陈某某受贿案、原人民医院院长肖某某受贿案、原电力公司副经理徐某某受贿案中,面对案件涉案人员众多、数额巨大、案情复杂等难题,他都在最短的时间内对案件进行了突破,迅速瓦解了犯罪嫌疑人的意志,打破了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这些大案要案的及时告破,在当地引起较大反响,树立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此外,他还牵头组织开展了涉农惠民、工程道路建设、社会保障资金等领域的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办了关系民生民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社会反响强烈的贪污贿赂案件,效果明显,成绩突出。 在专注办案的同时,他还对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和综合治理深入思考,每办一案,他都与发案单位一起追根溯源,查找漏洞。对一些行业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积极帮助制定预防措施。几年来,经他查办的案件不仅反复举报率最低,社会反映也最好。 矢志不移的“拼命三郎” “反贪干部就要会办案,能办好案,否则就别进反贪局。”这是俞斐常说的一句话,他经常以此来勉励自己及刚进反贪工作的年轻干警。这就是俞斐的目标志向,也是他对工作的认识境界。 同事们说:俞斐从未休过公休假;妻子说:他把家当成了旅店;孩子说:他把回家当成了串亲戚。搞过反贪工作的人都知道,每次案件一接手,由于工作的需要,审讯人员就不分白天黑夜,正常的生活钟完全颠倒,每天除了办案工作区就是看守所,成天面对的就是犯罪嫌疑人,生活非常单调,碰到有些难缠的案件,审讯工作可能要持续几个月,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 面对犯罪嫌疑人的狡猾和拒不认罪,俞斐总能耐得住性子,把的住原则,找的到破解之法。原某县林业局林管站站长何某因滥用职权、贪污、私分罚没财物就不幸“栽”在他的手里的。何某拒不承认任何犯罪事实,陷入了“零口供”的泥潭。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是查处贪污贿赂犯罪的最重要证据,而“零口供”有罪判决在全市更是史无前例。怎么办?身为办案人员的他陷入了沉思。刑诉法规定“没有被告人供述,有充分证据证明,也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他在有限的办案时间里重新制订了侦查计划,扩大侦查范围,改变侦查谋略,加班加点,直至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用证据锁链揭穿何某的狡辩。法庭上,何某面对有罪判决,终于流下了忏悔之泪。 以情动人的“人民公仆” “无情未必真豪杰”,俞斐常说,在执法中能否以人为本,以情动人,能否文明办案是检验反贪干警素质高低的标尺。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2011年,俞斐在办结该县煤炭综合征费站工作人员王某涉嫌贪污案后,了解到在王某羁押期间,其妻子诉至法院要求与王某解除婚姻关系,经法院判决准予离婚,5岁小孩由王某抚养。无奈5岁小孩只能由王某的父母亲代为抚养。通过走访王某家了解到王某的父亲中风卧病在床,母亲有心脏病,生活极其困难。掌握这些情况后他积极同民政部门进行沟通,最后为王某的父母亲办理了农村低保,小孩办理了城镇低保,确保了王某父母亲每月有700多元的经济来源。 2012年,在查办该县教育局局长涉嫌受贿案中,鉴于该案涉及面大、波及范围广、时间跨越长、受贿金额大,立案后俞斐作为主办人通盘考虑,尤其是考虑部分校长和教师有涉案情况,但当前学校集中力量在为中、高考做最后准备,因此他要求办案人员要本着“不影响教师队伍,不影响教育质量,不影响教育秩序”的“三不”原则办案。“三不”办案原则的贯彻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赞誉。 以情感人、以情动人,是俞斐感化犯罪嫌疑人的有效举措之一。在押犯罪嫌疑人病了,他主动送医送药;犯罪嫌疑人家中有了困难,他及时登门排忧解难;佳节来临,他总是忘不了为犯罪嫌疑人送上一份关心。严冬中,当一名犯罪嫌疑人收到他送来的棉衣后,泪流满面地说:“俞局长待我像亲人,我一定好好交代问题,争取走坦白从宽的道路。” 心如止水的“清白人生” 成绩越大,得罪的人就越多,甚至让人记恨一辈子。俞斐在反贪局工作的日子里,正因为这种 “一条筋”的性格,让他得罪了很多亲戚、朋友、同事。对此,他不以为然,因为他心如止水,认为这一切是工作的性质使然。 “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畏我能而畏我公”,俞斐经常告诫自己: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一要讲党性,讲原则,秉公执法,二要有骨气,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严格执法、规范办案、勤政廉洁就是对党和人民的高度负责。 在多年的反贪工作中,他碰到的诱惑花样繁多,但他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始终做到不为情所动,不为权所惧、不为财所诱,切实做到了“拒腐蚀,永不沾”。他不仅挡住了“糖衣炮弹”的袭击,而且在面对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的多次威胁、恐吓时,始终做到“不恐惧、不退缩”。面对当前社会上的不正之风,他与家人约法三章:不得参与和案件有关的活动;不得谈论与案件有关的话题;不得收受任何礼物。 他对自己和反贪干部都严格要求,始终注重模范带动作用,总是将困难留给自己,将功劳让给。他时刻督促干警严格执行各项办案纪律和工作规定,并将廉政教育延伸到工作以外,多年来,其自身和身边干警未发生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俞斐凭着一份对检察事业的深情挚爱,凭着一份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检察官这一神圣名称的深刻丰富内涵,以积极的人生态度书写着绚烂壮丽的人生篇章。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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