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聪 苏娟) 因自认驾驶技术娴熟,经过水库路况不好的下坡路段时,不仅不小心驾驶,居然还一边放歌,一边随风歌唱,最后不慎撞人酿成惨剧。近日,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邓瑞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2013年1月13日15时许,被告人邓瑞驾驶轻型自卸货车从靖安县某镇石头村家中前往靖安县华田村装运石子,途经石头村枫树垅水库下坡路段时,对向驶来一辆由被害人张四星驾驶的的两轮摩托车,车上载着受害人戚秀英。因被告人邓瑞驾驶中唱歌,反映不及,虽紧急刹车,但因水库除险加固施工,路面上遗洒很多黄土,导致车辆制动后向左侧滑,与被害人张四星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张四星当场死亡、戚秀英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认定,被告人邓瑞负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案发后,被告人邓瑞叫施工的工程车过来救护死伤人员,报警、在现场等候处理。与被害人张四星家属及受害人戚秀英达成赔偿协议,赔偿了所有损失,取得了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邓瑞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操作不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邓瑞积极采取措施,救护死伤人员,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谅解。可从轻处罚。为了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