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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老赖”全部“限飞”
作者:张旭东 徐冰   发布时间:2013-11-08 10:10:01


    青岛市从11月7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限飞)制度,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老赖”在机场乘飞机时将被拒绝。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张玉厚介绍,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青岛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和青岛国际机场签署了《关于建立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限飞)联动机制的会议纪要》,青岛市两级法院将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的被执行人信息与公安、民航部门共享,禁止其乘坐飞机。

    据了解,对被纳入“限飞”范围的被执行人,由相关执行法院向其送达《限制债务人高消费令》,并在青岛市市级以上报纸发布公告。

    机场安检部门在收到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法律文书后,在被执行人准备通过安检时予以拦截,由执行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行处理,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此前,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等已经开始试点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制度,先后限制74名被执行人出境,限制53名被执行人乘坐飞机,114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偿还欠款1592.8万余元。

  “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制度取得了较好效果,因此在全市法院推开实施。”张玉厚说。

  同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开始实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和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制度。凡被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在政府扶持、招标投标、融资信贷、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禁止。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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