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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分局推出改进作风便民利民6类26项举措
作者:辛闻 发布时间:2013-11-07 15:58:47
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党委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改进作风便民利民6类25项举措》,出实招、办实事、见实效,最大限度地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实施“百千万大回访”工程,搭建主动联系群众桥梁 1、分局领导干部联系派出所制度。每人每月到联系的派出所工作不少于2个工作日。局长孙钢钳联系唐延路派出所;政委殷浩联系高新路派出所;副局长郭民罗联系白沙路派出所;副局长李鹏联系丈八路派出所;副局长毛勇联系鱼斗路派出所;纪委书记高文峰联系创汇路派出所。 重点开展“四个必访、四个必问”活动。即要对联系点辖区内重大信访投诉案件报案人,重大刑事案件的报案人,久拖未破案件的受害人,对辖区内有重大影响或可能造成群众上访、投诉的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通过不间断地回访案件当事人,逐步增进与特殊群体的感情。要开展“问需、问效、问计、问安”活动。“问需”即全面走访了解群众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需要公安机关帮助解决的问题;“问效”即认真听取群众对公安机关在打击、防范、服务等方面工作成效的评价;“问计”即虚心听取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意见,征求改进加强工作之计、完善队伍管理之计、密切警民关系之计;“问安”即全面了解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当地社会治安的满意度。 各派出所要在分局领导下基层当日将具体情况报政秘科。政秘科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和汇总上报。 2、各科、队、所领导干部联系社区(农村)警务室制度。每人联系一个社区或农村警务室,每人每月在警务室工作不少于2个工作日,回访被不法侵害群众5人以上。(科级领导补充调整工作完成后分局统一安排) 指导基层民警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认真倾听群众意见,特别是受到不法侵害群众的意见建议,坦诚接受群众批评,深入查看案件侦破工作是否有力,民警的执法过程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是否存在漠视群众利益的现象;要准确找出社区警务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民警队伍管理的薄弱环节,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3、回访被不法侵害者及群众制度。各业务大队和派出所民警,按照分管业务分工,每人每月回访被不法侵害者及群众10人以上。(各业务大队和派出所负责实施,同时做好检查登记工作) 要详细了解被不法侵害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诉求,查漏补缺,不断改进工作不足,努力提升案件侦破水平和服务群众的能力;要准确掌握未侦破案件受不法侵害群众的诉求,明确告知案件侦破进度,耐心答疑解惑,积极帮助他们化解思想难题,解决生活困难。要注重收集被不法侵害群众的联系方式,及时通过电话、短信、邮件方式通报案件最新进展和发送安全防范相关信息;要认真填写回访日志,对被回访的群众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认真倾听群众反映的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及时上报政秘科。 分局统一印制入户调查表、旬报表、回访工作日志本(户政大队负责制定样表和印制日志本),要求一线单位领导干部和民警认真记录“百千万大回访”工作情况,内勤每旬统计汇总,于每月4日、14日、24日(遇节假日提前)报政秘科和监察科备案。政秘科每月30日前对“百千万大回访”工作落实情况打分排名,每月5日、15日、25日汇总上报市局政治部人事处;监察科每月30日前将“百千万大回访”工作落实情况上报市局警务督察支队,同时按照每月1%的抽样率,抽查通报大回访工作落实情况,做好相关记录。 二、实施“6项户政管理措施”,居民办理户籍证件更快捷 4、居民户籍业务审批权限由市局下放至分局。居民身份证申办时限由60天缩短至40天;流动人口申领本市居住证一律免费;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居民“农转非”或城镇投靠户口申办时限由60个工作日缩短至30个工作日。 身份证办理流程及时限为:派出所受理居民身份证业务,须留存群众联系方式,当日采集照片、当日合成(1日);分局每周一、四签发当天以前的证件(1至4日);市局每周二、五打包上传至省厅制证中心(1至2日)。省厅制证中心制作并通知领证(20日),市局领发证时间3日、分局领发证时间3日,派出所领证时间3日,派出所领证后在4日内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办证群众,对老弱、病、残或有特殊情况的群众,社区民警应当送证上门服务。户政大队每月抽查、通报2次派出所发证情况。 居住证办理流程为:按照《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省长令第161号)第十四条之规定,初次申领居住证免费,但因遗失、损坏居住证申请补领、换领的,应当缴纳工本费15元(省物价局、财政厅2013年9月13日《关于核定补领流动人口居住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函》规定)。 居民“农转非”或城镇投靠户口申办流程及时限为:将原来派出所、分局各30个工作日办结的时限分别缩短至15个工作日。派出所15个工作日,包含社区民警调查取证、草拟调查报告10个工作日,所领导审核签字2个工作日,户籍内勤民警整理材料上报分局户政大队3个工作日;分局户政大队15个工作日,包含户籍内勤民警核实材料5个工作日,户政大队领导核实签署意见3个工作日,材料返还派出所2个工作日,分局户政大队、派出所办理准迁手续3个工作日。 5、分局与市局、省厅联系协调开通绿色通道。各所户籍室、户政大队要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合成、及时上传,可在市局直接领取证件的尽力协调直接领取,力争缩短领证环节。 因中考高考、公务员考试、应征参军等紧急情况下办理居民身份证,可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进入“绿色通道”,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65周岁以上老年人在户政“窗口”办理业务无需排队,可直接提交申请办理。为在校学生集中办理居民身份证。结合辖区中学院校较多的实际,与高新一中、五十二中,五十三中,西电附中等20余座学校教务处联系协调,确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采取专人到校的方式,每年分两次为学生集中办理居民身份证。为福利院抚养对象上门办理居民身份证及相关户籍业务。将辖区所有社会福利院抚养人员全部列为服务对象,与院方确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院方也可通过社区民警与户政窗口联系,只要有申请需求即上门服务。为辖区外地户籍人员免费采集人像信息。对在我区投资、经商、办企业及务工的外地户籍人员,因居民身份证丢失,无法回原籍办理身份证的,可到户政窗口免费为其采集人像信息,并协助其网络传输。 6、根据公安部三局《关于认真落实治安管理便民利民措施的紧急通知》(公治明发[2012]434号)要求,分局所有户政窗口在节假日(含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正常办理户籍业务。设立“户政工作接待日”制度。各派出所每月在双休日或节假日期间设立“户政工作接待日”,由派出所领导现场办公,解答办事群众咨询和疑问。 7、各所要在户籍室门前悬挂办公时间和联系方式(手机、QQ、网络邮箱等),采取“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方法,尽最大努力满足群众不同需求。可根据业务量,实行预约制,主动向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提供服务,上门采集信息、办理送递户口和居民身份证。在外务工、上学等正常工作日无法办理户籍业务的群众,可提前预约办理。为企业招工人员统一办理户籍业务服务。建立办理户口绿色通道,方便来高新投资或企业招工人员户口迁入,对大量招工的单位,采取上门服务,统一办理,全力扶持企业发展壮大。为高校学生上门办理户籍业务。在每年开学、毕业时间段,深入电子科技大学、文理学院、外事学院、培华学院等大中专院校,为入学新生和应届毕业生办理户口迁入和迁出手续,并提供相关户籍业务服务、咨询。 8、建立“家门口”派出所。各所结合社区民警专职化要求,先选择1至2个社区警务室进行试点,积累一定工作经验后推广展开,以点带面促进该项工作完成。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具备条件的社区警务室开通平台功能,2014年1月1日正式对外办公。 “家门口”派出所可为群众提供户籍业务咨询,常住人口变动信息采集,出具户籍证明、身份证明,按规定提供人口信息查询,在规定范围内依法出具无违法犯罪证明。为保证公民隐私不泄漏,落实责任到人,系统要求对所有出具证明及查询的人员进行拍照(可拍有效证件),对介绍信等进行留档拍照。系统后台对民警的查询及出具的证明留有记录,严禁民警非工作原因使用该系统查询。 来源:
中国警察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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