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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阳法院荣获“安徽省巾帼文明岗”称号
发布时间:2013-11-05 11:33:23
本网讯(庐法政) 根据安徽省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省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省妇女联合会关于表彰安徽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皖妇[2013]8号),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法院被授予“安徽省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这是该院继2011年获“合肥市巾帼文明岗”称号以来的又一殊荣。 长期以来,庐阳法院十分重视女干警的成长、选拔和培养工作。该院党组成员有4名女性,全院14个内设机构中有7个部门负责人是女性,女职工70余人,女法官占全院法官总人数的48%,是名副其实的“半边天”。 近来年,庐阳法院涌现出了一批办案能手、个人三等功和三八红旗手等优秀女干警。 女法官和女书记员默默地奋战在审判一线,发挥她们踏实细腻、富有爱心的特质,不断探索保护婚姻家庭、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全省首张“人身保护令”、全省第一份人民调解协议确认决定、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反家暴合议庭、女法官宣讲团,无不闪现着女法官的靓丽身影,巾帼花开满枝头,成为司法战线上一道亮丽风景。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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