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检察院> 检察官风采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高丽艳:让检徽在群众心中闪光
作者:杨希忠 胡秋亮   发布时间:2013-11-04 15:15:24


    18年前她带着对法律神圣的向往进入检察机关成为了一名检察新兵,历经反贪、公诉、侦监等岗位,十余年如一日。

    她,用公正,诠释了法律的真谛所在;用真情,展示了一名检察官的高尚情怀;用行动,赢得了群众的一致认可。

    她,就是庆云县检察院党组成员、侦查监督科科长高丽艳。

    由于工作出色,高丽艳先后被授予山东省维护妇女权益先进个人、德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同时记二等功一次、全市公正执法先进个人、全市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庆云县十佳杰出岗位标兵、优秀政法干警、人民满意政法干警、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

    不放纵一个罪犯,也不冤枉一个好人

    “一个检察官所肩负的职责,那就是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高丽艳深深懂得这个道理,所以多年来,她凭着坚韧执着和刚正不阿,坚守着自己心中的信念:不放纵一个罪犯,也不冤枉一个好人。

    2012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潘某、周某、刘某等10余人于天津、河北、山东等地流窜作案,后被逮捕。但潘某、周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均经两次传唤不到案,切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公安局以二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情节严重,提请批准逮捕。  

    原来,潘某通知书由其父亲收到并已对其告知,潘某明知公安传唤会受到刑事追究,为逃避法律追究故意不到案,自四川逃至河北沧州躲藏;周某通知书由其母亲收到但并未告知本人,但周某得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讯问,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情节较轻。“因二人情节不同,最终潘某被批准逮捕,周某不批准逮捕。”因为高丽艳的“较真”,两名嫌疑人有了不一样的境遇。

    庆云县某饲料公司有这样一项规定,如果业务员想给顾客送货上门,需要业务员自己拿钱从公司买走饲料送往客户家中。而一般业务员无法支付大额取货费用,经常找社会上的有钱人垫资,在客户处取得货款后再将垫资人的钱还回,并给予部分提成。

    某业务员利用职务之便,在一次送货后,取得客户的货款,携款潜逃,并没有把钱还给垫资人,被公安机关提请批捕。

    细心地高丽艳在办案时发现,该案的重点是该业务员有没有从该饲料公司辞职,如果辞职,那该业务员有诈骗行为,而如果没有辞职,则只是民事经济纠纷。

    在高丽艳的建议下,公安机关再次调查发现,该饲料厂老板是怕事情牵连到自己,所以伪造该业务员的辞职报告,谎称业务员辞职。由于未辞职,此案属于该公司职员与合作公司发生经济纠纷,最终被定为民事经济纠纷,不构成犯罪。“每个案件都可能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一定要慎重、慎重、再慎重。”高丽艳时常这样嘱咐自己科室的同事。

    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高丽艳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高度负责的原则办案,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惩恶扬善。

   2009年7月,高丽艳参与办理了一起拒不执行法院裁定案。此案件是2007年12月,犯罪嫌疑人杨某在天津市塘沽开发区雇佣5名农民工施工,工程结束后拖欠工资6600元,法院判决其一次性结清,但杨某拒不执行。

    虽然涉案金额并不是很大,但是案件像一块石头一样压在了高丽艳的心头。“这些农民工都50多岁了,这可是他们的的血汗钱啊。”

    此案件由于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不应批捕,但5位民工两年的时间疲于诉讼,始终拿不到工资,权益得不到保障。

    经过多次走访,在与5位农民工进行交流后,高丽艳发现他们的目的是尽快得到拖欠的工资,而并不一定要追究杨某责任。为使案件取得最佳办案效果,高丽艳先后多次找到杨某为其做思想工作,然后她又找到杨某的家人多次交流,最终使杨某认识到错误。11天后,杨某将筹到的拖欠工资交到了法院,次日县检察院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看着农民工拿到工资后的高兴样子,高丽艳心里的石头也落了地。

    社会上多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和因未成年人纠纷发生的犯罪屡见不鲜,高丽艳看在眼里,痛在心上。2011年2月,在一次办理由未成年人纠纷引起的家长斗殴产生故意伤害(轻伤)案件时,她真切感受到了学生家长素质的高低、处理问题的方式是否妥当,对孩子成长的影响。

    2011年4月,高丽艳组织开展了“检察官寄语进校园”活动,她带领多名检察官走进渤海中学学生家长会,与100余名学生家长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通过真实案例提醒家长在孩子教育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并将“检察官寄语”发放至家长手中。

   “这几年该活动一直继续着,并且拓宽了渠道,"检察官寄语进驾校"、"检察官寄语进社区"等活动也在陆续开展。我希望每一个老百姓都知道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避免一些伤害案件发生。”高丽艳说。

  最亏欠的是家人

    在基层检察院,高丽艳已经习惯了加班加点,她经常一周要办三起案件,经常工作至凌晨2、3点。但除了工作之外,她还是一个母亲、女儿、妻子,对于家庭,她有着太多的愧疚。

    高丽艳的丈夫在医院工作,夫妻俩 忙起来根本顾

    不上儿子。别人家的孩子放学后能吃上妈妈亲手做的热乎的饭菜,而她的儿子上小学时就学会了泡方便面,有人说她的孩子懂事、自理能力强,只有孩子知道那是因为没人管,不自己动手就得挨饿。

    儿子上初一时,有一次高丽艳中午到家时已经12点半,她一进屋子便闻到了香味,儿子跑过来喊道:“妈妈,我自己煮的馄饨,你尝尝好吃吗?” 她边吃着儿子煮的半生不熟的馄饨,边说“好吃、好吃”,眼里满是心疼。

    2008年3月的一天中午,高丽艳抽空去看望父亲,发现父亲面色不好,才知道父亲生病了,根本没有胃口吃饭。上班的路上,她看到一个卖烤红薯的,因为父亲最爱吃这个,所以她想赶紧去单位处理完手头的工作,早出来给父亲买块烤红薯。可到了单位,她一头扎到工作中直至凌晨2点,工作完的她刚想睡觉,哥哥打来电话,说父亲病重……当天早上,父亲走了,这成了高丽艳心中永远的伤痛。

    所有的内疚和伤痛都是因为她所热爱的检察事业,她始终牢记父亲的叮嘱:人不可能真正做到持久地把一碗水端平,但应尽最大努力让这碗水尽量的平。

    高丽艳从不说自己在工作上做出多大成绩、做出多大贡献,但经常说为了使自己的工作能真正公正,她要更细致、更用心,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18年的检察岁月,她用自己的兢兢业业、公平公正和亲民爱民,让检徽在群众的心中熠熠生辉。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