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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正起草法院微博直播规范 考虑案件关注度
作者:温如军   发布时间:2013-10-30 08:50:34


    最高法10月28日公布《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完善抵御金钱诱惑、人情关系干扰以及避免利益冲突的廉政制度。最高法新闻发言人表示,目前正着手起草、规范微博直播庭审的规范性意见。

   《意见》提出,在以审判权运行为核心的基础上,法院要构建一个符合审判规律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通过强化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以及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等内部监督措施,切实加强审判权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意见》提出,应建立院长、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全程留痕的制度,加强对院长、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的约束和监督,防止审判管理权的滥用。

    针对独立审判可能受到非法干扰、法律适用存在疑难以及新类型案件审判存疑的现象,《意见》提出,逐步改变以诉讼标的额确定案件级别或是以行政区划确定案件地域管辖的做法,通过完善指定管辖、提级管辖和集中管辖制度,这种案件可由其他法院或是上级法院审理。

   《意见》明确提出,严禁法院工作人员参与地方招商、联合执法,严禁提前介入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具体行政管理活动。

   《意见》还明确了错案认定标准;要求健全错案的分析和问责机制。最高法负责人表示,最高法已组织专人起草了关于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近期即将发布。

   《意见》要求对审判公开的范围、内容、对象、时间、程序、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稳妥有序地推进司法公开。各级法院继续推动12368电话热线,加快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完善领导干部接待日和新闻发言人制度。

   《意见》提出,将通过微博、微信等公众易于接受的信息传播方式,对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和普遍关心的纠纷,主动、及时、全面、客观地公开相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和疑惑。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目前正在着手起草、规范微博直播庭审的规范性意见,进一步明确哪些案件可以借助哪种新媒体形式,核心的内容是要考虑案件本身的社会关注度,要考虑哪一种媒介的信息传播方式更易于为公众所接受。

    针对“法官离职潮”,《意见》对于法官遴选和法官管理制度提出了新要求,提出实行上级法院法官从下级法院法官中选拔的方式。

   同时,进一步扩大法官遴选范围,注重从律师群体及其他法律实务部门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选拔优秀人才加入法官队伍。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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