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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作者:郄建荣   发布时间:2013-10-25 10:18:52


    北方特别是京津冀地区将进入采暖季,大气污染压力增大。环保部有关负责人10月25日向媒体通报称,环保部将在重点地区持续4个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环保部将组织对京津冀及周边等重点地区进行督察,并向社会通报发现的问题,将公开曝光一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和典型违法案件。

    这位负责人说,专项检查的地域范围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以及辽宁中部、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陕西关中、甘宁、乌鲁木齐等重点地区。

    专项检查的重点是相关市、县人民政府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情况;工业企业燃煤设施脱硫脱硝除尘装置运行情况,污染物(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达标排放情况,燃煤锅炉煤改气、改电进展情况,煤场、料堆、渣场防尘措施的落实情况;各类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小企业取缔情况,对违法建设的燃煤锅炉、茶浴炉的查处情况;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集中供热管网不能覆盖地区改电、改新能源或洁净煤、施工场地扬尘控制、渣土运输车辆密闭、餐饮服务业油烟净化、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等工作情况。

    环保部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保持连续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采取集中检查与日常检查、明查与暗查、夜查、节假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巡查、突击检查的力度,严肃查处污染大气环境的违法行为。对重点污染源和问题突出的单位要实行驻厂监督,对发现的环境问题要依法予以查处。各省级环保部门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督促市、县人民政府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监管的各项措施。

    这位负责人表示,各级环保部门要提请当地人民政府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省级环保部门要督促市、县人民政府成立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参加的督导组,加大督察力度。对发现违法问题不及时查处、检查工作存在遗漏、经整改仍不到位、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

    环保部透露,将邀请新闻媒体参加检查工作;并将及时公布专项检查情况和违法案件查处信息。同时要求各地设立有奖举报,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这位负责人说,专项检查时间为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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