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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红梅:智者红梅
作者:杨凯 发布时间:2013-10-18 10:34:23
在河南省新蔡县各中小学校中,“妈妈检察官”的故事被广泛传播。故事中的主人公,就是新蔡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杨红梅。而在同事们眼中,她是个合格的检察官,更是一个智者。 “爱学习、勤思考、善总结,干工作不讲条件,她的踏实勤奋在我们院是出了名的。”同事们这样评价她。 “干工作有激情、责任心强,工作只要交给她,大家都很放心。”院领导眼中的她是这样的。 自2007年担任公诉科长以来,杨红梅主办或者参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2000余起,连续多年实现了无无罪判决、无撤回起诉、无错误不起诉的三无目标,案件质量始终稳居全市先进行列。而这,与杨红梅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创新密不可分。 长年奋斗在办案第一线,没有使杨红梅放松学习和业务专研。2011年,针对本县“两抢一盗”案件被害人通过诉讼挽回财产损失比率低、公众安全感差和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不高等突出问题,杨红梅深入调研,从转变自身执法观念、调整执法着力点、完善被害人权益保障机制等方面“对症下药”,摸索总结出“一变二调三建工作法”,全面加强被害人财产权益保障,有效提高了该类案件的办案质量,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的肯定,收到了被害人送来的一面又一面锦旗。 2012年,针对清网行动中发现的非羁押诉讼案件法律监督跟不上的问题,她及时探索非羁押诉讼案件规范化办理机制,其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以《八条经验强化非羁押案件法律监督》为题全文刊发。 今年以来,为全面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杨红梅着眼于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先后拟定并与该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会签了《新蔡县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到场制度实施意见》、《新蔡县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解决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代表到场、法律援助的实践问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相互配套工作体系。今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以工作信息的方式予以肯定。7月1日,她起草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的意见》与县公安局顺利会签,通过采取双审对接、捕诉衔接、类案通报、个案剖析等举措,有效强化办案人员证据裁判意识,深化相互配合和监督制约,创新做法再次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肯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简报》第18期对该做法予以转发,河南省委政法委对该做法也予以转发。 针对制约公诉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杨红梅先后起草创新制度9项,其中5项得到高检院、省检察院肯定,所撰写的各类宣传报道、调研、信息以及经验总结每年被市以上机关刊物采用均在30篇以上,累计被市级以上采用或者转发200余篇,被主流法治媒体转发30余篇,并多次在省、市检察机关创新理论研讨活动中获奖。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勤于学习的杨红梅先后被授予全市青年岗位能手、市三八红旗手、市文明优质服务标兵等荣誉称号,五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被市院授予优秀检察干警,一次被评为全市“人民满意的十佳检察官”。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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