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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假证骗走15万元玩失踪 自首领刑3年
发布时间:2013-10-16 10:15:36
本网讯(王川 伍春艳) 金城江一男子用假房权证、身份证诈骗私人款15万元,随后关闭手机玩失踪。近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被告人韦计中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并继续追缴韦计中所获赃款人民币128380元,返回被害人谭敏。 经审理查明,2008年7月,被告人韦计中通过兰强认识其朋友谭敏,后韦计中化名为罗小强以搞装修工程资金紧缺为由向谭敏提出借款。谭敏要求韦计中用自己的房子抵押才能借款,韦计中即带谭敏和兰强到河池市青秀路园丁小区其兄韦计华的房子看,并假称是他自己的房子。 随后韦计中以罗小强的名字办理假身份证及该套房子的假房权证,然后拿给谭敏看,谭敏信以为真,于7月27日借款人民币12万元给韦计中,约定月利息2160元,韦计中用该假房权证抵押给谭敏。韦计中按约付了两个月的利息4320元给谭敏后,又以同样理由于同年9月28日向谭敏借款人民币3万元,谭敏直接扣除利息2000元,实给韦计中2.8万元。 韦计中借得上述款项后用于个人挥霍,关掉手机失踪,谭敏因联系找不见韦计中,便拿韦计中抵押的房权证到房产部门查询,才得知抵押给自己的房权证是假的,其带去看的房子也不是罗小强的房子。谭敏发现被骗后于2008年11月10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交韦计中用于抵押的假房权证。公安机关立案后通过侦查确定嫌疑人系韦计中,于2009年1月22日发布网上追逃。2011年10月22日韦计中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013年5月28日韦计中退出赃款15300元给被害人谭敏。 法院认为,被告人韦计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隐瞒真相,以所谓合法的“借款”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达143680元,属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韦计中犯诈骗罪的罪名成立。案后,被告人韦计中能投案自首,认罪态度好,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退赔部分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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