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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区法院以“三延伸”推进“平安城市”建设
发布时间:2013-10-12 12:00:51


    本网讯(周娟)  今年以来,新疆乌鲁木齐沙区人民法院围绕司法为民工作主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贯穿各项审判工作中,不断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平安沙区”建设,通过“三延伸”服务,为促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坚持调解工作延伸,提高辖区居民法律意识。该院今年年初与仓房沟、雅山管委会、红庙子、友好南街道共建四个“诉调对接”工作站,指定法官指导35名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截至目前,该院已对78件人民调解案件进行司法确认。同时,为提高辖区居民法律意识,该院组织主管院长、庭长和一线法官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学校、机关、社区活动,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社会各层面法律知晓度,自2011年以来,累计听课人数达4万余人。该院还设立“社区法律专家诊室”,认真开展以案释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就地办案,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坚持庭审工作延伸,扩大宣传范围。该院狠抓院内庭审评查、公开庭审两个核心,坚持“阳光审判”原则,由主管院领导、审判委员会成员组成3个庭审评查小组,对该院案件庭审过程进行严格评查,保证案件质量。积极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组织辖区中、小学生及高校法律专业学生、社区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审理。依托刑事审判工作延伸法院廉政建设,开展“廉政大讲堂”活动,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依托环境卫生流动法庭和道路交通巡回法庭,使结案率以及即时履行率达100%,实现基层矛盾化解和法律宣传同步。

    坚持判后工作延伸,降低涉诉信访。该院建立“判后答疑”制度,对生效法律文书网上公开,以群众看的见的方式保证司法公正。同时该院注重发挥司法建议在巩固案件效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于案件审结后及时发放司法建议,督促制定整改措施,堵塞管理漏洞。该院今年上半年共向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发送司法建议6篇,回复率达60%。在刑事审判中,对判处管制、拘役、宣告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犯,定期与社区矫正机构、监管负责人、社区干部及家长进行座谈,追踪了解未成年犯的思想转变和工作学习情况,帮助其解决求学和就业困难。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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