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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法院将心理疏导引入未成年人刑事审判
发布时间:2013-10-08 08:31:47
本网讯(李贞娴 李丽明) 9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人民法院刑庭邀请心理辅导老师苏梦玲为一起抢劫案的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疏导。这是该院专门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被告人,联系聘任的心理咨询师进行判后心理辅导的首次尝试。 在法庭对三名被告人宣判后,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党组副书记谢机、刑庭庭长谢祖宁、心理辅导老师苏梦玲组织开展心理辅导工作。谈话在舒适、人性化的少年法庭进行,由苏老师对三名被告人逐一进行谈话。三被告在老师的劝慰和鼓励下,终于敞开心扉,道出了作案的起因、经过、作案后的恐惧以及对亲情冷漠的悲伤。苏老师针对三名被告人特殊的成长经历展开心理辅导,使得三个被告人的负面情绪得到了缓解,引导他们认真剖析犯罪原因,使他们真正从内心深处知罪、悔罪,也重新使他们树立起对生活的信心。苏老师同时也邀请到庭参加庭审的家长和监护人一起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家长紧握孩子们的手,双双流下了泪。 经过此次心理辅导,让未成年被告人真正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心,也让他们更清醒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深刻反省深刻检讨,重塑人生信念,树立起了重新学习、生活的信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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