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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丽玮:享受工作带来的那份挑战
作者:卢金增 王珍珍 发布时间:2013-09-30 10:40:21
“好样的,美女公诉人。”全国检察机关涉黑案件观摩庭结束后,旁听席上一位身着农民装饰的中年人称赞她。 “你认为法律值多少钱?”面对犯罪嫌疑人家属的“请托”,她反问道。 “谢谢检察官阿姨,给了我另外一种人生。”涉嫌盗窃罪的未成年被告人徐某在接到不起诉决定书时,对她心怀感激。 “她获得荣誉,我们一点也不意外。”2010年10月,她载誉归来,同事们热情给予她真诚的一番祝贺后,又如此平静地说。 清瘦白皙的面庞架一副近视镜,坚毅睿智的目光透着执着,生活中的她温婉谦逊,工作起来却是果敢率直。初见她的人认为她话不多,是个只会埋头看卷的工作狂,深谈下去才会领教她的健谈。她说话严谨、简洁,思维敏捷、逻辑性很强,而且充满激情。言谈中,能深深感受到她对公诉工作的热爱和执着,享受工作带来的挑战,还有工作带给她的幸福感。 从检察12年,她秉公执法,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她用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诠释着新时期人民检察官的职业操守和时代风貌;用一个个沉甸甸的荣誉续写着一个年轻女检察官对检察事业的忠诚,对人民群众的挚爱。 她就是山东省诸城市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尹丽玮。 “好样的,美女公诉人” “好样的,美女公诉人”!全国检察机关涉黑案件观摩庭结束后,旁听席上的一位中年男子伸出大拇指称赞她。 2010年7月,诸城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涉黑案件观摩庭,当时已获“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称号的尹丽玮,被组织确定主办此案。 对黑社会性质犯罪进行审查起诉在该院尚属首例,何况该案犯罪团伙组织严密、主要成员多达16名,犯罪活动时间长达10年之久、涉及9种罪名、20余起犯罪事实。且不说此案的疑难争议程度有多大,仅此案的政治和社会影响,就给办案检察官增添巨大的压力。 审查期间,她多次接到犯罪分子家属打来的恐吓电话:“大家都在诸城这一亩三分地上混,你也是有老有小的人,凡事不要做得太绝!”倔强的尹丽玮丝毫没被恐吓吓到,她坚定地向犯罪嫌疑人家属表明了态度:“我是人民检察官,依法办案是我的职责,抚老养幼是我的义务,两样我都要!”她和同事们不分昼夜,加班加点,在短短的十几天时间里,共审查卷宗25册,制作讯问笔录500余页,案件审查报告600余页,撰写了2万多字的起诉意见、3万多字的庭审预案和30多页的举证提纲。 2010年9月,该案在诸城市法院开庭,高检院和13个省市院公诉部门负责人及省市院人民监督员100余人参加旁听。由于前期工作做得十分扎实,法庭上的尹丽玮沉着冷静,思维敏捷:“涉黑犯罪侵害的是人民生命财产、市场经济秩序和基层政权三大客体,杨某等人的猖獗恶行终为法律所不容,为正义所不纳,我们正义出击,就是追求公理、公德和法律的真谛……”她举证条理清晰,层层递进,巧妙地将事实和证据糅在一起;控诉逻辑严密,既对有罪观点进行论证,又对无罪理由逐一批驳和解释,将一个复杂的涉黑案抽丝剥茧,阐述得清晰、完整、客观,形成了环环相扣的证据链条,牢牢地锁定了被告人。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逐一辩驳。法院最终对16名犯罪团伙成员均作出有罪判决。 尹丽玮在庭上的表现得到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公诉专家的一致好评。庭审后,在高检院随后在此召开的案件评议座谈会上,也对她的表现和庭审效果给予称赞。 “尹丽玮身上透出的是坚毅勇敢的美,是捍卫法律尊严的美。”她的老领导该院公诉科科长王钧这样评价。 “你认为法律值多少钱?” “你认为法律值多少钱?”面对犯罪嫌疑人家属的“请托”,她斩钉截铁地反问道。 有人说,“法律最大的魅力是它在追求公平正义的道路上是客观的,诚然,这需要执法者有一颗正直之心”。尹丽玮就是这样一位有正直之心的执法者,她常说:“民不畏吾严,唯畏吾廉,廉洁是司法公正的底线!”她深知工作中自己的每一个言行,都关乎法律的尊严和检察机关的声誉,在办案中她遇到各种的诱惑和考验的时候,她始终坚持严格执法,不徇私情,不为金钱所动,不为人情所惑。 2009年初秋,尹丽玮在办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一案时,被告人王某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多次收买证人和有关单位作伪证,使案情变得迷离复杂。在千方百计地托关系向她说情,被她一一拒绝后,王某的家人在她回家的路上拦住她硬塞给她一沓钱后就走,尹丽玮反应过来,迅速追上王某的家人,严肃地说,“你认为法律值多少钱?你买得起吗?”碰壁的家属见状,只好把钱收了回去,离开的时候还悻悻地嘟囔:“没见过你这样顽固不化的人!” 尹丽玮排除各种干扰,认真梳理证据链条,复核案件当事人材料,仔细核实证据内容,最终使这起公认的棘手案件得到了公正的处理,王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谢谢检察官阿姨,给我另外一种人生” “不了解尹丽玮的人都觉得她太有原则性、太冰冷生硬。其实,她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总是尽最大努力兼顾着司法的善良和温暖。”与尹丽玮共事6年的公诉科副科长鞠莎向记者解释。 两年前的初春,尹丽玮承办一起盗窃案的审查起诉任务。在审阅卷宗时,她震惊的发现犯罪嫌疑人徐某是湖北一所大学一年级的学生!还是一名党员、班长、学院团支书。就是这样一名品学兼优,前途无量的优秀大学生,竟然因一时糊涂偷了一部价值2000元的手机!徐某的父母和中学老师的震惊和痛苦难以言表。时值“十·一” 国庆长假期间,尹丽玮没有心情像其他人一样欢度黄金周,徐某的案件总在她眼前出现,她索性将4岁的女儿送到婆婆家,回到单位一遍又一遍地看徐某盗窃案的卷宗,叫上同事去看守所会见徐某,向徐某所在学校发函了解情况,撰写审查报告和《关于审查徐某盗窃案的情况汇报》…… 节后上班第一天,她第一个冲进检察长办公室汇报案情。经过多方面的了解和走访,查明徐某却因一时冲动犯罪,系初犯偶犯,犯罪后徐某家属积极退赃,并及时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徐某的父母具备监管能力,徐某的学校也回馈了同意帮教的意见。诸城市人民检察院据此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宣布决定时,徐某既意外又激动,他含着泪说:“谢谢检察官阿姨,是你们给了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2013年初春,徐某的父母向尹丽玮报喜:因在校表现突出,徐某被学校选派到德国做交流生了。 “经办案件当事人能够积极面对生活,对我的工作是莫大的鼓励。”尹丽玮认真地说。 同徐某一样,享受到尹丽玮“特殊”关爱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还有很多很多,尹丽玮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道路上倾心尽力。“我想用最好的方式、最快的速度挽救一个优秀的失足少年,”回忆起那个忙碌的国庆节,尹丽玮依然感到欣慰。 “她获得这份荣誉,我们一点也不感到意外” 2010年10月,尹丽玮代表山东省检察机关参加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经过办案质量初评、论文写作、公诉业务笔试、业务答辩、辩论赛的激烈角逐,她沉着应战,奋力拼搏,在来自全国3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派的100名选手中脱颖而出,获“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载誉归来的她,受到了有关领导和同事们的热情欢迎。 “她获得这样一份荣誉,我们一点也不感到意外。”热情激动的领导和同事给予她真诚的祝贺后,又如此平静地说。 从一个公诉“新兵”快速成长为“全国优秀公诉人”,在外人看来是一帆风顺的道路,个中滋味只有尹丽玮自己心知肚明。近在咫尺、鳞次栉比的商场,她一年去不了几次,更多的是伏案阅卷、加班加点……当十几个疑难复杂、棘手难办的案件阅卷、提审讯问、复核案发现场、出庭交叉进行时,她舍弃了多少个星期天。 尹丽玮对公诉工作的热爱,回馈给她的是接踵而来的一份份殊荣:全国优秀公诉人、山东省十佳公诉人,潍坊十佳公诉人、诸城市政法干警中唯一一位潍坊市十一届党代会代表、7次被评为“诸城市优秀政法干警”、6次被表彰为“诸城市优秀公务员”……面对沉甸甸的荣誉,“马力十足”的尹丽玮似乎没有休息的意思,“我热爱公诉工作,享受工作带来的挑战,迎战解困是我一辈子的事业。”尹丽玮告诉记者。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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