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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立红:事不避难 义不逃责
作者:谢上芳 唐金成 发布时间:2013-09-27 10:34:17
夏立红的个子不高,身材单薄,皮肤黝黑。如果脱下检察制服,身着便服,头顶草帽,看上去就是一个勤劳朴实的农民。 打开夏立红的履历,翻看他多年来起草、编写、修改的一摞摞文字材料,佐证了同事们的评价,“民法一本通”于他绝非赞誉之词。 “上访申诉的人打官司肯定心里存了一股气,某个节点有了疙瘩,那位来申诉的老人年龄上是我的父辈,我受不了他那一跪。” 对仲裁的监督拓宽了民事行政执法监督的领域,夏立红首次“对一裁终局说不”。 这个案子有点“绕”,但夏立红凭直觉感觉到里面有戏,戏的看点在哪里,他一时吃不准,就随即投入调查。 百姓心中有一杆秤。自此,夏立红成了村民的贴心人,而重新调整后的村领导班子赢得了村民的认同,心开始凝聚,唐陵村的经济发展走上了快车道。 一 这次采访没有预约,得知夏立红一大早去了唐陵村,我们便赶了过去。 清晨的雨露在枝叶下凝成水珠,悄无声息地浸润着句容这片沃土;冉冉升起的朝阳,给这个革命老区披上了一层多彩的光芒。在这个被誉为长三角地区最美的一块净土上,有一个不起眼的偏远小山村,它就是我们要去的句容市天王镇唐陵村。 在中国农村很多地方,“经济发达”往往以生态环境的恶化为代价,而原生态环境的保持又往往是贫穷落后的代名词。唐陵村就不一样,它不仅变得很富有,而且它的生态环境非但没有遭到破坏反而变得更好了。据说,这与江苏省句容市检察院民行科科长夏立红承办的一个案子有关。 在唐陵村苗木市场看见了夏立红,他和几个农民聊得正投入,如果不是句容市检察官的指点,很难把他从人群中认出来。 直到他发现我们并快步走过来时,我们还是没有把眼前的这个中年男子和想象中的检察官重叠起来。夏立红的个子不高,身材单薄,皮肤黝黑,如果脱下检察制服,身着便服,头顶草帽,看上去就是一个勤劳朴实的农民。夏立红在日记中写道:一个人最有意义的事情莫过于热爱自己的职业,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面对老百姓的诉求,面对一双双充满希望而祈盼的眼神,我感受到了肩上的责任,感受到了担当的快乐! 来之前,曾细细看过他近年来承办的一些经典案子,并准备了好几个问题。但在随后的交谈中,发现和眉善目的他话并不多,甚至给人不善言辞的感觉。我们决定改变采访策略,提议在这个远近闻名的“苗木之乡”唐陵村走走,他欣然同意。 一路上,不时地有村民和他打招呼,称呼他“夏顾问”,老熟人般地互相问长问短。刚刚还“不善言辞”的他,像换了个人似的变得侃侃而谈,说起唐陵村的变化如数家珍。 二 对采访者来说,总想把采访对象了解得更加全面些,有些问题甚至都等着预期的答案。 夏立红勤于钻研业务,在同事眼里是民事理论功底深厚的检察官,有“民法一本通”的称号。当我提起领导、同事对他业务能力的评价时,他的回答出乎我的预料。 “业务很重要,但不是第一位的。”他不假思索地说道。 停顿了一下,似乎看出我们眼中的迷惑,补充道:“基层工作,千头万绪,无章可循,关键是态度,内心要有所担当。” 打开夏立红的履历,翻看他多年来起草、编写、修改的一摞摞文字材料,佐证了同事们的评价,“民法一本通”于他绝非赞誉之词。 毋庸置疑,夏立红的业务能力是过硬的。 2004年起,他主持的句容市检察院民行科连续两年被镇江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本人被镇江市检察院评为优秀办案能手,江苏省检察专业能手。 夏立红1990年8月从上海师范大学政教专业毕业后分配到句容市检察院工作。1996年从事民行工作,在承担科里主要办案任务的同时,把其余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浩如烟海的民商行政法律法规的钻研学习上去,使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得到很大提高。 在民行宣传上,他起草了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的文件,建立、健全了民行案源工作机制;在实行律师代理申诉制的基础上,又建立了乡镇民行案件受理点,进一步密切了与律师、法律服务者的关系,案源数量稳步增长。 在办案上,他依据省检察院制定的民行办案流程,并围绕流程建立了受案审查、立案审查及备案审查制度,使案件采纳率和再审改判率在镇江市名列前茅,尤其是再审改判率连续2年保持100%。 在协调检察院和法院“两院”关系上,他负责起草了“两院”会议纪要、联席会议制度、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案件执行工作相互配合的意见等文件,并与审监庭、立案庭、执行庭、办公室建立了相互交流的渠道,定期商讨交流审判监督、民行检察工作中的相关问题,为确保再审案件的改判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我理解的是,早年,民行部门在检察院是个边缘化的业务科室,你是怎样……”我大脑中存着一个大大的问号。 “是的。”他已经知道我们要问什么。 “那时民行科刚刚成立,尤其是在基层,这项职能并没有多少人了解,案源极少,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一个人来申诉,无案可办,当时我觉得在民行科就是浪费青春,因此内心感到失落和迷茫,甚至有过调换科室的念头。” “是为一位老教师的申诉与邻居宅基地纠纷案得到成功解决改变了我对民行工作的看法,并下决心在民行领域干出一番事业,这一干就是十几年。” “好像是一件很不起眼的案子,对你的触动这么大?” “那个案子很小,老教师因宅基地与邻居发生纠纷,经镇司法所多次处理无果。而我当时仅仅是安慰了申诉人,了解事情的经过,并向法院提出口头检察建议被法院采纳而已。” “没有想到的是,我把法院已经受理的答复告诉申诉人时,老人当即跪了下来,”夏立红说到此处,停顿了一下。停下手中的笔,无意中发现他的眼睛有点湿润。 “申诉人走后,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真切感受到了老百姓对法律监督的期盼,民行科虽小,但民行监督的责任重大。我只是履行了我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却受到老百姓这么大的礼遇。” “上访申诉的人打官司肯定心里存了一股气,某个节点有了疙瘩,那位来申诉的老人年龄上是我的父辈,我受不了他那一跪。” 三 我们渐渐地对夏立红承办的案子产生了兴趣,不仅仅是案子情节的吸引,而是他办案中体现的业务水准和技巧早已“渐入佳境”,有的案子甚至具有标杆的意义,对仲裁的监督拓宽了民事行政执法监督的领域,夏立红首次“对一裁终局说不”。 2009年7月的一天,夏立红受理了一份申诉材料,2008年3月,该市农业局根据市政府关于某种子公司改制的批复,以种子公司被撤销为名终止其与职工冯小(化名)的劳动关系,并将其分流到新成立的某种业公司。同年7月,冯小申请仲裁,请求确认该种子公司终止劳动关系违法。8月19日,仲裁依据市政府改制文件确认冯小与该种子公司劳动关系终止。裁决后冯小未向法院起诉,仲裁裁决书生效。2009年1月,冯小从工商部门得知,该种子公司2008年12月30日仍参加年检,并未撤销,但由于裁决书已生效,不能再向法院起诉,冯小无奈之下,不断地向各级部门申诉。 这个案子有点“绕”,但夏立红凭直觉感觉到里面有戏,戏的看点在哪里,他一时吃不准,就随即投入调查。 查清上述事实后他发现,仲裁依据市政府改制文件中的计划部署,来确认劳动关系终止的裁决不妥。工商部门的登记证实市种子公司并未撤销,因此,仲裁认定事实错误。由于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对于已生效的仲裁裁决确有错误的,当事人如何实行救济,现行法律规定并不明确。而从民行检察监督职能来看,对仲裁的监督还是一块空白,既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也缺乏实践的探索。长期以来,理论与实务界存在很大争议,也有检察机关进行过这方面的尝试,但大多没有结果。 夏立红认为,既然仲裁错了,就应该得到纠正,检察机关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他决心拓展民行监督领域,吃下这个“螃蟹”。 他向领导汇报自己的想法得到肯定和支持后,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的一份已生效裁决书认定事实错误发出检察建议,并及时与法院相关业务庭室的法官、律师以及仲裁部门进行沟通,最终取得了各方的认同。 “这么多年,每次我有一些重要的想法,都能得到领导和同事的帮助和支持,心有灵犀,这是我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 四 一个细雨霏霏的下午,我们再一次走进唐陵村。 五年时间,从天王镇最穷的村之一到全市农民人均收入最高的村,今天的唐陵村依托当地苗木市场,发展起产、供、销一条龙的苗木产业链,已成为远近闻名的“苗木之乡”。看着唐陵村郁郁葱葱的原野,眼前浮现出夏立红那瘦小的身板。 2008年11月,市检察院民行科接群众举报,反映天王镇唐陵村上一届村委会将集体资产自行低价租赁给村干部,损害集体经济利益。夏立红承办该案后,多次深入唐陵村走访调查,发现唐陵村村委会未经村民代表大会集体决定、资产评估、招投标等法定程序,采取抓阄的形式擅自决定将两处集体场地,分别以极低价格出租给该支委会两名干部,导致了集体资产的严重受损,引起了该村群众的强烈不满,并多次多人集体上访。 夏立红发现问题的症结就在合同上。这样的合同,明显违反合同法,应属无效合同。随即向唐陵村委会发出督促起诉意见书,督促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来,一名村干部自行解除了租赁合同;另一位村干部被法院依法判决租赁合同无效,村集体土地至此收回。 作为一名民事行政检察官,在该案中夏立红的工作应该算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但案后夏立红并没有止步,该案看似了结,而夏立红认为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村集体资产管理上的混乱和村干部法律意识的淡薄。 于是,他向天王镇发出规范集体资产管理的检察建议,并上门为镇村干部送法释法,他就成了唐陵村百姓口中的“夏顾问”。根据唐陵村山地多的特点,他建议唐陵村以苗木生产为发展主导方向,并帮助村里制定了一整套管理、营销相关制度。 百姓心中有一杆秤。自此,夏立红成了村民的贴心人,而重新调整后的村领导班子赢得了村民的认同,心开始凝聚,唐陵村的经济发展走上了快车道。 眼看唐陵村一天比一天好了起来,他随即又产生了一个更大胆、更富创意的想法———成立“检察官宣讲团”,他把这个想法向毛康林检察长汇报后,得到充分的肯定。于是他利用休息日、节假日深入基层开展巡回法制宣讲,穿梭于农村集镇、行走于田间地头,广泛宣传检察职能和法律法规,发放的检民联系卡、法制宣传册不计其数。他们被老百姓亲切地称呼为“行走田间地头的宣传队”。 “你只有走进乡村田头,走进社区街巷、走进工厂车间,才能真正了解当事人的境地,知道自己能做什么、怎么做。”这是夏立红在唐陵村案子结束后的感言。 采访结束那天,夏立红从他那满满的书柜中抽出一本书送给我们,林少波的《担当》,大红封面,老宋体“担当”二字充满整个画面,下面一排白色黑体字“做一个事不避难、义不逃责的人”。 这就是夏顾问夏立红。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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