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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人民陪审员的道德修养
作者:覃甜 发布时间:2013-09-26 08:49:41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最直接、最重要的形式,是走群众路线的直接途径。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贴近群众,他们洞察民情,了解民意,在法院审判工作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为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担任人民陪审员,不仅是公民一项光荣的权利,也是一项光荣的义务,更是一份沉重的责任,怎样才能当好人民陪审员,配合法院工作,提高法院公信力,提升法院形象,提高司法效益和社会效果,笔者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要充分认识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意义。 第一、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审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审判机关吸收普通公民作为非职业法官参加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理的一项重要司法制度,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行陪审员制度对于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促使审判机关公正司法,保证司法廉洁、增强司法权威等方面都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第二、人民陪审员的来源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通过人民陪审员的工作,使各个行业、各个阶层的利益和价值标准融入到了司法审判活动中,保证了审判权全面、正确地反映人民的意愿。 第三、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使公民直接与行使司法权的司法机关沟通的桥梁,是人民群众表达利益和意志的一个有效渠道,是公民享有的政治荣誉和政治权力。 二、要努力胜任人民陪审员的角色 第一,要有创新务实的精神,创造性地做好这项工作,恪尽职守,不负众望,无愧民意。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代表人民,因此,每个人民陪审员要时刻牢记人民嘱托,认认真真地对待参加审理的每一个案件,毫无懈怠。做到深怀爱民之心,恪守爱民之责,多办利民之事。 第二,要处理好陪审与本职工作的关系。人民陪审员的工性质决定着在从事审判工作的特点具有兼职性,大多数人民陪审员在平时都有自己的工作。对于人民法院指定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诉讼的案件,陪审员应当事先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参加陪审。同时人民法院也要为人民陪审员提供便利条件,确保他们有充足的时间能够在事先处理好本职工作,使其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去,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要遵守陪审纪律,维护人民陪审员形象。在陪审活动中,要“求公正,重原则、说真话、讲效率、守纪律”。在案件审理中,认真负责地发表自己的意见,遵守保密制度。注重司法礼仪,遵守法院有关规章制度。真正做到客观公正、清廉如水,做一名称职优秀的人民陪审员。 三、做遵纪守法、学法用法、宣传法律的楷模 人民陪审工作既光荣又神圣。成为了一名人民陪审员,就要不断增强使命感,认清工作的重要性,要通过陪审工作体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彰显司法的公平正义性。 第一,作为人民陪审员,必须要具有强烈的正义感、使命感、荣誉感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严格要求自己,事事处处都表现出良好的素质,确保自身形象符合人民陪审员的要求。要带头遵纪守法,成为遵纪守法的楷模,要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体现出自己比普通群众更守法。 第二,当好人民陪审员必须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提高审判业务素质,了解审判活动规律。法院的审判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作为参与审判实践活动的人民陪审员,应该加强对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改善知识结构,提高知识层次,以胜任人民陪审员的各项工作。 第三,要积极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更多的群众了解自己的权利,善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推动社会主义事业与法制建设,推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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