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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保障人在旅途 盘点五大游客受益项目
作者:李政杰 发布时间:2013-09-26 13:30:40
10月1日起,我国首部《旅游法》将正式实施,旅游市场迎来一派火热景象,但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十一”黄金周旅游贵字当头。一种关于旅游的调侃也渐渐流行:以后没有钱的就别提旅游了。《旅游法》出台后,除了团费涨价,还能给游客带来什么?旅游频道为网友总结了五大游客受益项目,供网友参考。 《旅游法》正式实施 “暗藏玄机”的涨价属理性回归 《旅游法》出台后,各大旅行社纷纷抬高旅行团的团费,面对这种现象,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刘小军说:“把原来那种不公平不公开的经营方式产生的费用,在桌面下的费用拿到桌面上,原来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去牟利,现在通过合法经营水下面旅游者看不见旅游者又看不到的钱,让消费者明白花费,不是涨价是理性的回归。”国家旅游局政法司副司长则李磊说,《旅游法》严禁旅行社“零负团费”经营,是剔除旅行社行业各种“潜规则”、恢复规范经营模式的正常反应和理性回归。 《旅游法》实施后游客五方面获益最大 旅游景区涨幅受限制 游景区将更加实惠 《旅游法》对门票价格作出了规定:将不同景区的门票或者同一景区内不同游览场所的门票合并出售的,合并后的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门票价格之和,且旅游者有权选择购买其中的单项票;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零负团费”重治理 “跟团游”更轻松愉悦 《旅游法》中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过去隐藏在低团费之下的“灰色收入”被严禁,旅行社需要将报价提高到正常范围,才能保证自己的合理利润。所以,今后那种“超低团费”甚至是“零团费”、“负团费”的旅行团,恐怕再难见到了。让游客的钱都花在明面上,这条规定其实是让游客的消费权益更有保障。 “自由行”获得更充分保护 出行更顺心 自助旅游者最为关注的是,能否获得足够的目的地信息,能否便捷地旅行,能否及时解决旅游纠纷,遇到困难时能否得到必要救助。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指出,《旅游法》对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作出了相关规定,在要求政府为游客提供免费的旅游公共信息服务的同时,也在多个条款中规定旅行社之外的其他旅游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给“自助游客”提供更充分的保护。 遇险急救可使用旅游服务保证金 出游更安心 《旅游法》规定,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旅行社无力垫付紧急救助费用的,由旅行社提出申请,经对旅行社作出许可的旅游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使用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垫付;旅行社拒不垫付的,由对旅行社作出许可的旅游主管部门决定。这项措施,让旅游者可更加安心的出游,切实保障了旅游者的权益。 不得向旅游者索取消费 游客出游更舒心 导游和领队应当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这在一定的程度上保障了旅游者的出游心情,避免某些不好的情绪影响出游。 人民网旅游3·15投诉平台提醒游客,在出游过程中遇到被侵权行为要第一时间联系当地旅游执法部门,或可将具体的事件经过和图片投诉到人民网旅游3·15投诉平台进行曝光。 来源:
人民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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