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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检察官王立言:用忠心爱心责任心诠释"检察"
作者:王晗雅 李郁军 发布时间:2013-09-26 10:56:06
1987年,王立言从甘肃政法学院毕业后如愿成为一名公诉人。凭借着对检察事业的忠心、对案件的责任心和对未成年人的爱心,她用26个春秋在公诉舞台上诠释着自己对检察工作的感悟。 “对案件有强烈的责任心,这是成就她出色的办案业绩的关键因素。”她的同事们如是说。 2012年6月,王立言承办了被公安部列入2011年度全国“亮剑行动”十大精品案件的白银“3·03”特大制售假冒伪劣油品案。为了对案件有精准、全面地把握,她用了一个月时间完成了40余册案卷的阅卷。面对“四类柴C”、“凝析油”等大量专业术语,她先是在网上查,后又找到了相关领域的专家,一次次探讨请教。在办公室、在家里甚至上下班的路上,她都一遍遍地分析案件的发展进程和相关证据,并对相关专业术语和法律进行全面梳理和严密复核论证,最终形成了200多页的审查报告。案件庭审中,她指控有力、应对沉着。最终,被告人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即使是犯过错的孩子,也应该得到社会的关爱。”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王立言尽可能地挽救犯错的未成年人,努力在法与情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 2011年6月的一天,贺某和两个朋友(3人均不满18周岁),因酒后与他人发生冲突,持刀将对方捅伤,致使被害人重伤。案发后贺某等3人投案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景泰县法院对三被告人均宣告缓刑,景泰县检察院以对贺某量刑畸轻,不应当适用缓刑为由提出抗诉,王立言认真看完案卷后,来到贺某家中调查走访。她了解到,贺某的父亲几年前因车祸丧失了劳动能力,其母亲带着贺某和弟弟、妹妹艰难生活。本案中,被害人存在一定过错,且贺某主观恶性不大,又具有投案自首情节。在听取王立言不支持抗诉的建议后,白银市检察院作出撤回抗诉的决定。 26年来,王立言办理起诉案件300余件,所办案件至今未发现错诉、漏诉情况。因为业绩突出,她获得了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第二届甘肃省十佳检察官等荣誉称号。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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