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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曝光10个违法医药广告
作者:余瀛波   发布时间:2013-09-26 09:18:56


    国家工商总局9月25日发布了最新一期违法医药广告公告,武警江西总队医院医疗广告等10个广告被曝光,其中涉及药品广告4则,医疗广告两则,保健食品广告两则,化妆品广告两则。

    据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通报的这10个严重违法广告,是该局今年6月份对全国部分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监测抽查发现的。

    其中,武警江西总队医院医疗广告以新闻形式发布,广告中使用国务院新闻办、中央军委保健局等国家机关名义, “激活机体免疫系统,产生杀灭肝炎病毒的各种免疫细胞,诱导机体产生多种抗病毒的细胞机体”、“一般6-10天即可以使病毒数量明显下降,病情明显好转,有效率高达98%,疗效十分明显,其中有很多患者,一个疗程即出现病毒转阴”等内容,宣传医疗技术、诊疗方法,隐含保证治愈,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此次被曝光的严重违法广告还包括:欧瑞清爽露化妆品广告(生产厂家为广州市传美化妆品有限公司),茜斯安灵芝活性除疤液、脉冲光子嫩肤仪化妆品广告(生产厂家为广州彩轩化妆品有限公司),陕西新安中心医院医疗广告,天保宁(银杏叶片)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止嗽立效片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药都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库尔勒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喘泰欣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美国默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毕挺灵芝鹿茸胶囊保健食品广告(生产厂家为常州市华南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美琳婷羊胎素口服液保健食品广告(生产厂家为厦门市千百媚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上述广告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夸大产品性能,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等问题,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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