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河北省政法委制定十条规定除“四风”
作者:马竞 周宵鹏 发布时间:2013-09-23 14:32:34
河北省委政法委日前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方面存在问题的若干规定》,明确要求着力解决“文山会海”问题,不制发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不制发没有指导意义和操作性的文件,每年召开全省性会议不超过1次,全省性会议会期不超过1天;建立日常调研工作机制,机关领导要结合各自分管工作,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30天。 规定提出,通过简报、便函、传真或电话、面商可以解决的,原则上不正式发文;要提高公文质量,不搞“穿靴戴帽”,严格控制篇幅;不开泛泛部署工作的会,一项工作不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再部署,已经发文部署的一般不再召开会议部署,未经机关批准,机关领导不直接接受地方或部门邀请出席会议、授课等活动;各类专题会议不超过半天,电视电话会议不超过90分钟,原则上每个大会发言时间不超过8分钟;河北省委政法委出台的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政策措施,事先必须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不调研不上会、不通过、不决策。 在密切与基层和群众联系方面,规定要求建立领导干部蹲点调研长效机制,机关领导和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每年都要确定一个基层联系点(基层政法所队、乡镇、社区、村等),每季度至少与联系对象面对面交流一次;建立机关干部下基层挂职长效机制,选派机关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到条件艰苦、经济相对落后的基层挂职锻炼,年龄在45岁以下的优先安排,锻炼时间一般为1年。 此外,规定还对严格控制经费预算做出明确要求,包括减少办公经费支出,提倡双面印刷,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减少纸质公文;工作人员出差主动结算住宿费、伙食费;各类会议一律在内部接待场所或定点饭店召开,本地人员不安排住宿,就餐安排自助餐;公务接待不安排超规格套房,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安排到风景名胜区参观游览。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