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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利用新媒体强化与社会各界沟通联络
作者:李松 赵岩   发布时间:2013-09-23 10:33:45


    自2002年在全国所有高级法院中率先开通互联网站,到2013年在官方微博回应热点案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不断利用日新月异的信息化手段,强化与社会各界沟通联络,提升新闻宣传工作社会公信力、公众亲和力和法治传播力。

    北京高院相关负责人9月22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媒体时代越来越多的人利用互联网获取信息,利用好这一平台交流观点和看法,有助于消除隔阂和误解,寻求信任与共识,对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着积极的助推作用。

    微博及时回应不实消息

   “昨日,有媒体报道称,对于李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法院已落实卖淫调查’。经核实,该消息为不实信息。”7月23日,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针对前一天被盛传的不实信息进行辟谣。

    北京高院微博管理负责人郭京霞介绍说,李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自发案以来备受舆论关注,北京高院官方微博发出的这条信息,引发网友极大反响,众多网友对法院及时澄清不实信息表示赞赏。

    据统计,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开通两个月,已发布有关北京法院审理的重大案件情况通报10余条,做到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有效遏制负面、不实消息泛滥传播。

    记者了解到,北京高院微博除了“正视听”功效外,还是一个与网友沟通互动,为网友答疑解惑、提供诉讼服务的重要交流平台。

    曾有一位律师因不满法院强制人身检查做法而在网上进行投诉,微博管理员发现后马上通过私信与其进行沟通,这位律师随后发微博称赞:“此微博发出后不到十分钟,即收到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发来的私信。在此,对北京高院的快速反应表示由衷赞扬。法治中国需建立良性互动,需法律人共同努力!”

    据了解,基于平等沟通、坦诚交流的理念,北京法院网微博逐渐得到网友的信任和支持,影响力逐步扩大,目前粉丝已超过28万。

    短信主动公开接受监督

   “今天,我市第三中级法院正式挂牌办公。我市三个中级法院案件管辖划分是……”8月6日,伴随着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成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手机上纷纷接收到上述信息短信。原来,为了适应网络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北京高院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打造内网、外网两个平台,深入推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信息化。

   “三中院成立的这条短信,是我院第136期《北京法院法情专报》中的一条。对北京法院这一重大历史事件,我们做到了第一时间向代表、委员通报。”北京高院督查办工作人员王利群告诉记者。2010年以来,北京高院坚持每周一期以手机短信形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等人士发送法情专报,实时通报北京法院重点工作、重大事件等工作动态。

    北京高院研究室主任兼督查办主任刘双玉表示,手机短信短小、精干,既实现了法院信息的快捷传递,又避免了网络时代信息爆炸、海量数据给公务繁忙的代表、委员带来的不便。不仅如此,北京法院还在互联网上专门开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平台”,为每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注册了监督账号。登录该平台后,代表、委员可以实时查询北京法院重点工作动态,留下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与市高级法院进行在线沟通互动,方便快捷地开展监督。

    媒体服务平台整合资源

   《法制晚报》记者王薇采访北京法院系统已经8年,累计发表稿件万余篇。在被问及“高产”的秘诀时,她向记者透露,北京法院官方网站上的媒体服务平台帮了大忙——利用这个平台可查询北京全市法院所有有报道价值的案件线索或开庭信息,记者可以非常全面地掌握北京法院情况,并根据需要进行采访报道。

    记者发现,登录这个平台,全市22家法院重要案件的开庭信息、新闻线索等全部显示在页面上,既可以按日期进行查阅,也可以按法院进行检索。如果需要进一步沟通,记者可以通过平台中提供的法院媒体服务人员联系方式,直接与各法院电话沟通,联系采访事宜。

    北京高院新闻宣传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说,媒体服务平台的开通,大大方便了法院与媒体的沟通和信息交流,有效避免了媒体对全市法院工作了解不够全面和及时的现象,也保证了法院信息资源的权威统一发布,确保了信息的准确及时。

    据统计,自2007年4月媒体服务平台开通以来,北京法院已发布各类审判信息60800条,媒体记者浏览使用644062次,为媒体记者采访报道提供了便捷畅通的渠道。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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