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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蓉蓉:在执法为民中汲取前进力量
作者:欧阳晶 周立平   发布时间:2013-09-17 10:22:51


    赖蓉蓉身形单薄,脸庞清瘦,刚参加工作时还会怯场,和当事人一说话就脸红。经过22年民行岗位的锻炼,主办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00余件、指导全市民行检察干警办理民行案件900余件的磨砺,当年的“学生样”早已被理性平和的检察官形象所替代。

    外在形象和工作风格变了,但赖蓉蓉当初投身检察工作时那份为百姓服务的热心肠,一直没有变过。

   “22年来,我接触了太多的普通群众,亲身感受了老百姓的苦辣酸甜,这使得民行检察在我心中的分量越来越重。我越来越觉得,民行检察工作的真谛,一在为民,二在行动。为民而行动,就是我们民行检察官的光荣与梦想。”赖蓉蓉说。

    赖蓉蓉总忘不了自己承办的第一起抗诉案件。当时,南昌市检察院受理了基层院提请抗诉的一起企业债券纠纷案。申诉人席某3万元的债券被盗后,她马上到派出所报案并到银行挂失,但银行还是把债券兑付给他人。席某起诉后,法院以债券不记名、不挂失,银行见券兑付没有错为由,驳回席某诉讼请求。自己的东西却判给了别人,席某很气愤。

    处长把这起案件交给了赖蓉蓉。没有办案经验的她,心里一点底都没有。席某很着急,经常来检察院催问。“我那时胆子小,一说话就脸红。席某见我一副‘学生样’,不免有点失望。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干出点样子来!”

    赖蓉蓉认真审阅了原审案卷,到公安机关、银行进行调查核实,经过反复研读案情、查找相关法律,终于找到了“抗点”,那就是本案第三人取得债券的途径不合法,银行在兑付过程中存在过错。最后,法院再审改判席某胜诉。看着席某舒心的笑脸,赖蓉蓉读懂了她的快乐:她要的是公平。

    22年来,赖蓉蓉耐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认真审查每一件申诉案件,总想着给群众一个负责任的交代。对法院裁判正确但申诉人自认为有理的案件,她释法说理,该息则息,维护司法权威;对法院明显错裁错判的案件,她坚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当抗则抗,维护司法公正;对法院裁判有瑕疵,老百姓申诉有理但证据又不充分的案件,她坚持“和解优先”原则,尽力促成当事人和解息诉。

    经过岁月的打磨,如今,赖蓉蓉已经成长为一名独当一面的民行检察业务骨干,并走上了民行处处长的岗位。“群众的需要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壤,执法的实践是我们最好的课堂。”她归纳出了耐心、细心、责任心“三心相伴”和说明事理、说清法理、说透情理“三理齐下”的工作方法,大大提高了息诉和解率。她还推行了一体化办案机制,实行了文书说理、案件跟踪制度,激发了全市民行检察工作活力。

    今年8月23日,赖蓉蓉作为高检院模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在高检院机关作了事迹报告,成为江西省检察机关新世纪以来首位入选高检院重大活动先进典型报告团的检察官。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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