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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模范管理员”一时贪念顺走学生手机被判拘役
发布时间:2013-09-13 15:24:53
本网讯(余志刚 黄艳明) 一年过半百的“模范管理员”,晚节不保,在巡查学生宿舍时,一时贪念“拿”走学生一部苹果牌手机,价值人民币2336元。9月12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盗窃案,并当庭作出宣判:被告人潘加远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2013年6月2日7时20分,被告人潘加远到学校男生宿舍2栋705室例行巡查时,发现被害人郝友正在睡觉,枕头旁边放着一部苹果4型手机,遂生贪念将手机偷走。经河池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手机价值人民币2336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潘加远利用职务之便,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336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巳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构成盗窃罪。案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当庭认罪,有悔罪表现,可酌情给予从轻处罚。综合案件情况,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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