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检察院> 检察官风采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山东济南天桥区检察院薛辛伟:把案件办到精致
作者:贾富彬 张红广 郭柏松 徐伯黎   发布时间:2013-09-05 14:35:46


    “他可以把一件案子办到精致。”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检察院检察长韩清这样评价该院公诉科科长薛辛伟。

    自2002年来到天桥区检察院,薛辛伟从检11年办案600多起,其中不乏高检院、省院交办的重特大案件,没有一起出现过纰漏和差错,没有收到一起举报和投诉。在公诉科的12名同事看来,薛辛伟就是个把细致“浇灌”进了每个案件每个细节的办案人。

   “人可以闲着,脑子不能闲着。”薛辛伟说,就是这句小时候父亲教他的话,让他养成了思考的习惯,想得多了,也就想得细了。

    2012年,薛辛伟承办了济南市盐务局盐务稽查大队原队长祝某等4人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案的审查起诉工作。该案涉及被非法处罚的货运司机15人,他们担心检察院和盐务局官官相护,担心被报复,不敢作证。针对这种情况,薛辛伟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细致审查,快速起诉,督促法院快速审理。案件判决后,薛辛伟想到,如果赃款不能及时追回返还给被害人,案件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他和同事及时到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将扣押的30余万元赃款在判决一周内就全部发还给被害人。货运司机送来了锦旗,说:“从检察官身上,我看到了社会上还有正气。”

    2009年,薛辛伟承办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案情本身并不复杂,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小亮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小亮服判未提出上诉。薛辛伟却认为法院判重了,建议向济南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薛辛伟知道,小亮因为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疏于管教,自己进城打工遭遇抢劫失去了生活来源,一时冲动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判决很有可能在其成长过程中埋下心理阴影,使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深陷痛苦。一审判决虽然原则上没有错,但却没能照顾好未成年被告人的特殊权益。检察院采纳了薛辛伟的建议,以一审量刑畸重为由,依法提出抗诉。通过结合法理、情理等多方面因素,耐心阐述抗诉理由,法院最终采纳了抗诉意见,判决改为免予刑事处罚。案件判决后,薛辛伟一次次找村委会,找小亮的父母做工作,为小亮联系到一所职业技术学院学习烹饪技术。经过几年的帮教,小亮在一家饭店当了厨师,有了稳定的收入,逢年过节都会给薛辛伟发祝福和感谢短信。

    几年来,薛辛伟和公诉科的同事通过办案使60余名失足青少年迷途知返,成长成才。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