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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飚:对百姓用心才能换来真情实意
作者:王丽丽   发布时间:2013-09-04 10:18:22


    全国“模范检察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退休检察官张飚日前来到北京,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模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先进事迹报告会”上,向高检院机关党员干部讲述了自己5年来纠正张高平叔侄强奸杀人错案的心路历程。会后,张飚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记者:您以5年努力,换来了活生生的人重获最宝贵的自由,我作为听众,钦佩您坚持不懈捍卫法律尊严的检察官精神。我想知道,张高平被宣判无罪后,他和您说了什么?

    张飚:我2011年退休,张高平是今年被宣判无罪的。在宣判当天,他给我的手机打来电话,说:张检察官,我被无罪释放了,谢谢你对我做出的一切努力,谢谢,谢谢……我一定要到新疆看您。我说,你刚出来,先把身体调养一下,把家里的事情处理处理。接完他的电话,我哭了,眼前是他每次哭诉时的悲痛,是他曾经几度绝望不想再坚持,我伤感也庆幸,庆幸正义终于到来。

    记者:张高平刚从监狱出来,怎么会有您的手机号?

    张飚:他曾经给哥哥写过信,告诉哥哥,有个驻监所的检察官正在为他的申诉努力。他哥哥通过一些渠道找到了我,我们就在电话里沟通,因为申诉时间长、花费多,又看不到希望,他哥哥有段时间都想放弃了,我鼓励他不要放弃。尽管心存焦虑,但我始终坚信法律的公平正义。

    记者:5年中,张高平申诉案的进展曾比较缓慢,那时,您给张高平的律师发短信,给他哥哥写信,鼓励张高平本人,都是为了让他们“不要放弃”。您为什么会对一个“犯人”做这么多?

    张飚:我对这个案件之所以那么执着,是一点点积累的,我们不会因为申诉人的一次口述就马上相信。正因为我认识到这个案件就是一个错案,我才坚持下来。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表现在我们检察官身上,就是你发现了问题,必须要纠正。这才是尽职尽责,要不然你愧对这个称号。我发现了问题,却纠正不了,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会想起张高平向我哭诉的情形,一夜一夜无法入睡。

    记者:您以自己的坚持,以超出正常工作的更多付出,让老百姓看到了一位检察官是怎样执法为民的。社会正处转型期,矛盾多发,执法者压力也大、任务也重,即便是这样,您认为,我们的执法者应该怎样对待人民、对待工作?

    张飚:有个70多岁的老太太找到我,说申诉了15年,接待她的人很少有谁能听她讲话,大多数都让她交材料。面对申诉人,要听他说话,哪怕他啰嗦你也得听一听,做个笔录记下来。面对每一位老百姓的诉求,都要尽心尽力争取办好,执法机关的群众路线走的就是这条道。我们的理念叫做“执法为民”,和治病救人、教书育人是一样的,工作都是围绕“人”来开展的。执法者应当扎扎实实为老百姓做一些事情。

    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老百姓的内心。张高平案件曝光后,辽宁丹东一所学校的30多名高二学生,每人写了一封信给我,他们说做人就要做张飚检察官这样的人,对社会对人民有益的人。我是哭着一封一封看完的。我们对老百姓用心,老百姓就会回报给我们真情实意,就会相信执法者、相信法治。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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