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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援助立法严重滞后 期待政府观念更新
作者:常红 刘芳华   发布时间:2013-09-03 15:01:35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联系主任吴宏耀说:“农民工问题是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在厦门公共汽车爆炸案之后,有人说不要觉得这件事情离你很遥远,其实我们都在一艘船上。忽视了社会底层的利益,我们谁都没有安全保障,这个社会现在尤其需要关注贫弱者的权利。”

    农民工在工作过程中很容易与雇主、服务对象等发生冲突,更容易受他人胁迫、唆使或拉拢实施犯罪,然而很多农民工都不懂如何利用“农民工法律援助”为自己争取最大化的权益。近期举办的“农民工刑事法律援助研讨会”上,多名公益援助方面的专家探讨了相关问题。

    积极推动“将犯罪原因和社会调查纳入刑事辩护”

    致诚公益刑事项目负责人姚艳娇从2005年起关注农民工的劳动权益,2012年以来专门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2010年上半年,北京批准逮捕的一万多名涉嫌犯罪人员中流动人口是7572人,比例占到74%。”姚艳娇说,从今年年初到8月,她们统计的1000多名被告人中,非北京户籍人口占82%,农民工占大多数。她从一篇学术论文中发现,本地人(有北京户籍人口)缓刑的适用率占到了75%,是整个缓刑犯总数的81.6%;外地是7.7%,占缓刑犯总数的18.4%。

   “通过数据对比发现,一个是流动人口犯罪率比较高,另外,在刑事司法过程当中强制措施的实际使用好像不太公平。”

    姚艳娇认为,司法部法援中心的一项数据可以说明,目前我国农民工法律援助的现实情况:2009年到2011年,法院指定辩护案件占到法律援助案件的80%,农民工犯罪后自行申请法律援助并获批的刑事案件仅占20%。据她了解,农民工因经济困难实际来申请获得法律援助的特别少,可能不到5%。

    关注农民工刑事法律援助,姚艳娇说,“一定要关注他们为什么犯罪,了解其中的社会背景”,但实际工作所面对的司法现实却一直是,“法官审案或判决也好、公安立案也好,不问原因,只问结果。”为此,她格外希望社会能重视将犯罪的原因和社会调查纳入刑事辩护。因为在法律实践中,她们曾针对至少三个案子做过社会调查,在辩护的时候都向法庭提出希望参考调查结果,但都被以“量刑无关,不予采纳”为由否决。

    法律援助立法滞后,刑事法律援助质量有待提高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赵运恒曾安排调查小组,就刑事法律援助的质量控制问题在北京和太原进行了长时间的调研。

    赵运恒发现,不仅刑事法律援助相关立法,甚至民事在内的法律援助立法都非常滞后,“仅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协调不了检察院和法院”。与此同时,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地方律师协会等所做的工作也不够充分,特别是司法部,“从新的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看,(新的刑事诉讼法)对法律援助做出了很多新规定,而司法部关于法律援助工作意见的出台,相比跟新刑诉法实施同步的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滞后了整整两三个月!”

    他还发现,主管法律援助部门的工作人员的认识也往往滞后于现实,比如不少人觉得从事法律援助是“免费的午餐”,所以被援助人不应该有过高的要求。此外,国家尚未建立法律援助质量的投诉制度、跟踪制度,也难以确保援助质量。赵运恒认为,法律援助应该按照律师的水平,按照付出和能力综合评定结果给付援助的费用,而不是一刀裁的免费。

    此外,还有专家建议,针对每一个案件都做一个案件的质量评价体系,同时制定法律援助工作的标准和法律援助人才准入制度,以确保律师的执业水平,从而保证案件援助的质量。

    如何把握刑事法律援助中的“职业伦理”?

    2013年,多起涉及名人和官员的刑事案件引发了社会的热烈探讨。刑事律师,尤其是辩护律师的职业定位是什么?是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天使,还是帮助罪犯洗脱罪名的魔鬼?为公认有争议的被告人辩护的律师常常受到网民攻击,这也反映了社会上一种心态:为坏人做辩护的你本身就是坏人。

    律师如何在辩护过程中把握好职业和伦理的关系呢?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娄秋琴说:“我们除了要提高自己的职业技能来实现当事人的权益,还要探讨的是职业良心,不是为了其他人怎么看待你这个案件,而是你自己作为律师怎么看待案件。”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赵天红副教授则认为:“作为律师的职业伦理道德,更重要的是律师在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之后应该做什么,这和作为一个老百姓的道德水准是不冲突的。律师接受委托就要完成律师应该做的,为被告人做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做人的道德准则是你应该从自己的良心出发,做什么样的选择。”

    兼任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和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联系主任的佟丽华最后表示:“我们越来越强调刑事法律援助,因为它能够更好的保障人权,能建立良性的律师和法官检察官的关系。做刑事法律援助让我们都意识到刑事司法正义对整个社会的重要意义。但无论是农民工刑事法律援助,还是刑事法律援助,在中国都面临很多挑战。随着新刑诉法的实施,政府也开始愿意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我相信这些问题会得到更好的解决。”



来源: 人民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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