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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当前法院文化建设的新路径
作者:刘黎明   发布时间:2013-09-02 10:14:43


    当前,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已经成为各级人民法院的共识,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然而,法院文化建设的实际状况与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发展、审判人员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还有不小差距,存在一些制约和影响法院文化建设发展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探索具有中国特色、法院特点、时代特征的法院文化建设新路子。

    一、什么是法院文化

    [1]法院文化是司法实践的产物,是法院群体在长期的司法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具有法院特色并得到共同遵循的司法理念、价值标准、管理制度和行为准则,是以追求和实现法律的公正与效率为核心的人文环境。法院文化包括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物质文化。法院特色文化的构建目的在于通过法院文化潜移默化的作用,对法官的思想、意识、品质、作风产生积极的影响,造就一支优秀的法官队伍。大力开展法院文化建设,是法院科学发展的根本要求和基本保证。法院文化要不断加以创新和提升,增强其生命力和活力,为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优质的人文环境。在这里,笔者提出这个命题就是要与各位同仁要研究法院文化的新的发展路径,以直接表现法院文化的特征,反映法院文化的内涵,[2]主要包括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服饰、徽章符号、组织机构、法院礼仪、法庭设置、裁判文书、生活规范、行为( 语言) 习惯、管理制度等。[3] 一系列的审判制度和审判支持性制度,培养法院文化精神, 塑造法院良好形象。在不断地完善过程中得以发展。以司法为民为宗旨,树立“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法官形象,争创让人们满意的法院,反映法院文化的核心内容。

    二、法院文化建设的具体要求

    法院文化的构建目的在于通过多层次、多方式的法院文化, 以不断的、持久的形式,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 对法官的思想、意识、品质、作风产生积极的影响,造就一支政治坚定, 业务精通, 纪律严明, 作风优良, 严肃执法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1、坚持法律至上原则。法院文化是法律的文化,是法律文化的缩影和代表。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是法律的具体运用与执行机关,体现的是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与尊严,要突出公正与效率这一永恒的司法主题,是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维护者。建设法院文化,使每位法官及司法行政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律至上的理念”,公正、客观的运用法律进行司法审判,严格做到“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确保社会主义法律价值的实现。

    2、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原则。法院文化建设应坚持科学发展观为引导,推动精神文化、行为文化和物质文化的协调发展。科学的发展观要求社会的改革与发展必须以时代为背景,遵循社会的内在规律性。在当前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必将推动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实现,也必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是以人为本,即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因此,在当前和今后的法院工作中,我们应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司法效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真正做到重民生、排民忧、解民难,使工作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

   4、坚持法官主体文化的建立。法官是审判工作和法院管理的主体,也是法院文化的主要创造者、承载者和实践者。在法院文化建设中应当突出法官的主体地位,努力提高法官群体的专业素养、工作技能、道德水平,以适应公正执法的客观需要;努力营造崇尚法律、尊崇法官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和发挥法官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和法官职业化的需要。

    三、 制约和影响法院文化建设发展的问题

    1、对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一些地方对法院文化建设工作部署、人员配备等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有些法院法官认为人民法院主要工作是办好案,开展法院文化活动是对正常工作秩序的冲击等等。

    2、对法院文化课题研究重视不够。对法院文化建设这一新课题的理论研究不够系统深入,对法院文化的基本内涵、基本范畴、基本特征等掌握得不够深透。

    3、法院文化建设特色不鲜明。法院文化建设有其鲜明的地方特色、地域特色、人文环境。一些基层法院不能正确把握文化建设的标准和目标,没有体现其自身的个性特点。

    4、 经费保障不足,严重制约了法院文化建设的发展。法院文化建设离不开经费保障。而经费保障不足,恰恰是当前法院文化建设的突出问题。从笔者调研情况看,全省各级法院绝大多数没有设立专项法院文化建设经费,开展文化活动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办公经费、工会会费和党费,而部分法院办公经费很紧张,法院文化建设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

    5、法院文化人才资源缺乏,成为制约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因素。目前,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主要是由政治部门承担,而各级法院政治部门都面临着事多人少的实际问题。近年来,法院新进人员招录大多为法律专业人员,对文体特长人员很少考虑,文化人才的匮乏使文化建设存在先天不足。

    四、开展法院文化建设的原因

    随着我国民主与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法官逐渐呈现职业化、专业化的特点,大批高学历人才的引进,充实了法官队伍,使法官队伍的文化结构有了明显变化。但是法律的发展必须根植于文化之中,法律的生命力必须从文化上来理解。”[4]因此,大力开展法院文化建设,是法院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和基本保证。

    (一)有利于法官树立社会主义司法理念

    社会主义司法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内容是坚持党的领导、司法公正和司法为民。建设法院文化是司法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其核心是培养共同的价值观,要求法官队伍具有共同的法律信仰树立公正、高效、文明、平等、中立等现代司法理念。需要一个潜移默化、循序渐进和相互渗透的过程。在法院文化对法官心理意识的不断影响和改造下,使法官在文化的深层次上自觉地结成一体,从而有利于社会主义司法理念的树立。

    (二)有利于提高法官审判业务综合素质

    法院文化蕴含了法官群体的司法意识、司法理念、司法技能、知识修养、道德操守、精神追求、行为方式等一系列的职业涵养、职业气质及职业氛围。是一种综合素质。在审判实践中,就是司法能力。法官在民众面前、在法庭上的言谈举止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国家司法的认知,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赖度。法院文化建设有助于法官职业技能的提高。在法院文化建设中,通过开展座谈会、邀请专家讲座、开展业务竞赛和专项测试等形式,多渠道多途径地提高法官审判业务综合素质。

    (三)有利于增强法官司法廉洁的自觉性和社会公信力

    法院是司法机关, 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法官手中握有的至高无上的审判大权。 在法官心中, 法律应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不能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如果司法人员不遵法、守法, 那么依法治国永远只能是一句空话。司法人员违法比普通民众违法的危害性更大, 社会影响也更恶劣。因此,培养法官的法制观念、树立法律至高无上的信念显得尤为重要。建设先进法院文化,对干警的行为进行约束,促使干警放弃一些不适宜的行为习惯和利益取向,以制度的约束力让法官“不敢为”。加强法院文化的“柔性”约束,让法官“不愿为”。[5]只要身置于法院文化之中, 任何人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受到法院文化的熏陶和影响,对法院、法官的社会责任以及法院的发展目标等精神要素有更透彻的领悟和理解, 从而自觉地约束个人的言行,使法治理念变成法官的内在觉悟和自觉行动。

    (四)有利于提高法官的政治生活待遇,造就职业法官队伍

    法官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法官成为社会公正的典型化的人格载体,寄予了太多人们对于公平和正义的期待与向往。其职业的特殊性就决定了法官这一群体独有的一套价值理念、道德操守、思维方式、语言风格、行为方式。然而,法官也是人,他们并不是孤立生活的,法官群体也是社会的一部分,他们也会有追求生活质量和生活品质的权利与需要,除了工作之外,他们还有人生价值、安全、荣誉感、友谊等等。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加强物质文化建设。工作装备的完善、工作环境的改善,有利于法院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司法权威,促进法院群体成员素质提高。另外,提高法院的生活待遇水平,可以有效地解除法官生活上的后顾之忧,使他们以更多的精力投入工作中去,从而促进法院整体工作效率的提高。让法官充分认识到自己承担的职能和使命的神圣性和重要性,对自身职业产生一种自豪感、尊荣感,培养学者型法官、建设学习型法院,从而造就一支职业化、终身化的法官队伍。

   (五)有利于增强法官的人格魅力

    法院文化不但有助于提升个人修养,促进法官综合素质的提高,而且对周边的环境能发挥“过滤器”的作用,使之区别于外部的文化环境。为法官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搭建平台,营造良好的法院文化氛围。使法官在这种文化氛围内感受到环境对自身言谈举止和行为的约束,形成法官集体的共同精神,进而内化为法官心中的道德准则,控制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营造一个张弛有度的工作氛围,提升法官的思想境界,培养法官的职业气质,引导法官树立求实、严谨、刚直、廉洁、文明等职业形象,使法官成为社会上受信任和尊重的人。

    (六)有利于增强法院的凝聚力

    法院文化是法院群体实践的产物。先进的法院文化可对法官产生凝聚作用。法院群体中的每个成员的性格、特点、情趣、追求虽然各不相同,但法院文化如同一种强大的粘合剂, 可以使成员分散的力量聚集起来, 融合成一种合力, 使个体追求的目标与群体追求的目标趋于一致, 从而把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和集体主义精神充分调动起来。 树立起坚定的执法信念,  保证法院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四、解决制约法院文化建设发展的新思路

    1、充分认识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法院文化建设的指导。要准确把握法院文化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把法院文化建设纳入法院工作整体部署来思考谋划,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法院文化建设整体发展。

    2、加强对法院文化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要加强对法院文化的基本内涵、基本特征等研究,积极探索法院文化建设的新途径,逐步建立起科学完备的法院文化理论体系。建立严谨的工作制度、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使法院文化建设工作执行有依据、操作有规程、行为有准则、过程有监控、责任有追究。

    3、组织创作更多优秀的法院文化作品。要贴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贴近法院干警思想实际,组织创作更多优秀法院文化作品,在不断丰富法院干警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让人民群众在强烈的情感共鸣中增进对法院工作和法官队伍的了解、理解和支持。

    4、着力构建和谐向上的法院人文环境。充分发挥法院文化在陶冶情操、舒缓压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有利于法院干警身心健康、依法履职的良好氛围。要大力加强法院文化阵地建设和文化设施建设,为广大法院干警特别是一线审判执行人员提供良好的文化服务。要统筹整合法院文化资源,充分发挥法官沙龙的职能作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院文化活动,更好地凝聚警心警力,进一步增强法院文化软实力。

    5、加强法院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要深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努力造就一支德才兼备、锐意创新、结构合理的法院文化人才队伍,为法院文化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要加强文化人才引进工作,有计划、有意识地招录一些具有文化特长、熟悉文化工作的人才。要善于发现和利用本系统、本单位的法院文艺人才,为他们创造学习交流平台,引导他们积极投身法院文化建设。要加大培训力度,建立激励机制,支持有文艺才能者大胆开展文化活动,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对拔尖人才要重点扶持,立足于打造自己的专家团队。

    6、加强经费保障。要认真做好法院文化建设经费年度预算工作,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为法院文化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同时,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经费得到合理有效使用。

    7、树立法官特有的价值追求。培育先进的法院文化,大力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提高法官职业操守,树立法官这一特殊职业的价值追求。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和教育法官以崇高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增强公众对法官职业的认同,激发法官的职业自豪感。提高法官的素质,培养法官终生学习的观念,建设学习型法院。有目标、有步骤地组织教育,开展各类主题活动来开阔法官眼界、扩大法官知识、提高法官的学识水平,把提高法院队伍的综合素质作为一项日常性的工作来抓。加强对法官的培训,着力培养法官的职业正义感、高水平的法律感、社会责任感、睿智的判断力与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娴熟的法律方法和技巧的掌握、多学科的知识结构等,营造浓厚学识文化氛围,丰富法官法学理论功底和文化底蕴,培养高素质职业化法官群体。建设学习型法院,培养精英化法官,以高水平的司法能力来体现先进的法院文化,提升法院文化建设的深度。

    8、建立监督约束机制。建立信息反馈制度, 让群众有举报的渠道, 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严格约束制度, 对违法者严惩不怠, 绝不姑息。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规范法官的职业行为,使法官将制度的要求内化为自身的道德素养, 渗透到思想和行为中, 转化为爱岗敬业的实际行动。建立内部评查体系标准,以严格的审判业务管理制度来提高法官的责任感。即以“公正、高效、权威为核心”的审判业务管理制度,以“清正、廉洁、务实为中心”的审判队伍管理制度,以“保障有力为重心”的机关政务管理制度等等,从案件质量到法官行为都予以监督和规范,从而达到严谨治院的效果。

    【注释】:

    [1] 丁文军,隋明善.法院文化研究 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

    [2] 李鹏程. 当代文化哲学沉思录 人民出版社,1997年

    [3] 田成有. 法院如何有文化  法院文化,2007年第5期.

    [4] 李亦园.文化与修养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作者单位:河北沧州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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