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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刚:让每一位在押人员沐浴到公平正义的阳光
作者:刘激杨   发布时间:2013-08-30 11:41:34


    “7点30分到岗,参加看守所交接班,了解在押人员、留所服刑人员情况,查看看守所内、外值班记录,监控巡视记录以及收押出所记录,给新收押人员发放《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和驻所检察职责告知书》……”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检察院驻县看守所检察室主任李志刚说:“这是我每天上班后固定不变的‘作业’。”

    检察官给我二次生命

    58岁的李志刚担任驻所检察室主任已经7年。李志刚说:“在押人员是一个特殊群体,对待他们,要像长辈对待孩子、老师对待学生、医生对待病人。只有真心关爱他们,才能帮助他们弃恶从善。”

    到了冬天,他总是不忘提醒看守所的工作人员多烧点热水,让在押人员能洗洗热水澡,烫烫脚;到了夏天,他又常常叮咛看守所做好降温工作,避免在押人员中暑生病;对于老弱体残的在押人员,他就建议适当照顾;而对未成年犯,他总是耐心引导。

    2006年9月22日晚,在押人员王某突然腹部剧烈疼痛。晚上10点,接到消息的李志刚火速赶往看守所。5分钟后,驻所医生对着气喘吁吁的李志刚说,必须赶快送到医院,不然会有生命危险。可是王某是重刑犯,离开看守所,万一路上出事怎么办?所长面露难色。

   “救人要紧。”李志刚二话没说,立即同干警一道把王某送往医院。因抢救及时,王某脱离了危险。后来,听医生讲,如果再晚来两分钟,后果不堪设想。王某住院期间,李志刚多次到医院探视。几天后,王某病愈出院,见到李志刚第一句话便是:“感谢检察官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不好说话”的检察官

    2009年6月,李志刚的舅舅找到他,说他的一位亲戚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判决生效时,余刑还有一年零二个月,不想去监狱,想继续待在看守所服完刑。舅舅告诉他说:“你睁只眼闭只眼就算了。”李志刚小的时候舅舅没少疼爱他,可是这次李志刚却没有给他舅舅这个面子,毫不含糊地说:“别说是两个月,就是一天也不行。”舅舅气得半年多不理他。

    因涉嫌挪用公款,村干部许某被羁押到大洼县看守所。许某是李志刚的同学,两人的关系一直很好。听到许某出事的消息,几名同学找到李志刚想去探望一下,被李志刚一口回绝。同学向他解释:“我们不说案件上的事,不让你为难,只想给他送点吃的。”李志刚仍是不答应。几个同学还不死心,“我们就看一眼,连话都不说,行不?”仍遭到了李志刚的拒绝。李志刚的无情在同学中传开了,同学们气愤地骂他“太死板”,不跟他往来,以至于后来同学聚会,都没有人喊他参加。

    7年来,不论是看守所干警还是在押人员家属请客,李志刚从来不去。“他没有利用职权开过一次绿灯,”所里的干警说,“自从调入监所科,从没跟着李主任吃过案件当事人的一顿饭。”

    这个老李不简单

    有人说:“驻所检察工作想干事,一天到晚干不完;不想干事,一天到晚没事干。”

    李志刚就是一天到晚事情干不完的典型。到了监所科后,他还出台了驻所检察巡视、谈话、谈心制度;把驻所检察室的职责告知在押人员家属,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对检察人员和看守所干警监督;建立“绿色通道”,在押人员可以随时约见驻所检察官;定期检查在押人员的伙食及医疗卫生条件,发现问题立即建议看守所整改;配合看守所,对可能出现的“牢头狱霸”坚决打击……

    一年365天,李志刚几乎“钉”在岗位上。盘锦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的领导每次到看守所检查工作,都会看到李志刚忙碌的身影,感慨“这个老李不简单”!

    在公与私、得与失的天平上,李志刚是宁亏自己,也不亏工作。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大洼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为“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大洼县驻所检察工作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的前列。李志刚本人也被记二等功,被评为辽宁省首届“优秀派驻检察官”、“雷锋式政法干警”。

    面对赞誉,李志刚总是笑着摇摇头:“我只是一名普通的驻所检察官,让每一位在押人员沐浴到公平正义的阳光,是我最大的追求。”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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