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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火机冒充手枪抢劫网吧 “90后”少年获刑
发布时间:2013-08-28 10:37:46


    本网讯(屈宇)  广西隆林县一“90后”少年用打火机冒充手枪抵住网吧收银员腰部,威胁收银员打开收银机后迅速抢走130元现金。近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黄乙峰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3年2月20日零时许,被告人黄乙峰到隆林县城夜市街“1加1”网吧,用一只打火机抵住网吧收银员黄某的腰部,威胁黄某打开收银机不然就开枪,黄某信以为真打开抽屉。之后被告人便从收银抽屉里抢走130元后快速逃离。后被网吧工作人员及上网群众岑某、陆某、黄某某等人阻拦,被告人黄乙峰反抗并丢弃赃款逃离现场。同年3月6日,被告人黄乙峰在其家属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乙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暴力手段劫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黄乙峰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家属代为赔偿伤者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对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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