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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卫华拟任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发布时间:2013-08-28 10:00:33
据北京组工网消息,日前,北京市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巡视员张卫华拟任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正局级)。 公告全文如下: 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试行)》,现将张卫华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 现任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巡视员 拟任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正局级) 男,58岁(1955年2月生),汉族,河北蠡县人,1984年12月入党,1970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专业)。 曾任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宣传处副处长、副处长(正处级)、处长,崇文分局副分局长,石景山分局政委,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0年10月任现职。 公示时间:8月26日至9月1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12380转9 63089416(传真) 联系地址:东城区台基厂大街3号北京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100743) 网上举报:北京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http://www.bj12380.gov.cn)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2013年8月26日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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