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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贼抢劫手机后联系失主讹钱被当场擒获
发布时间:2013-08-22 13:49:29


    本网讯(刘亮)  德保县”90”青年苏忠黎,持刀抢得手机后,翻查手机通信录,竟然联系失主要钱赎回手机,失主假装答应机智周旋,最终当场擒获“笨贼”。日前,广西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此案,终审裁定维持原判。认定被告人苏忠黎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2年8月16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苏忠黎窜到德保县城关镇东蒙南二街,持刀威胁黄彩云,抢走黄彩云的腰包。腰包内有现金90元,一部诺基亚6700S手机,一部中兴牌R516手机。凌晨4时许,被告人苏忠黎用抢来的手机打电话给黄彩云的表妹,说天亮后将手机归还给黄彩云。上午10时许,被告人苏忠黎再次打电话给黄彩云,让其拿五百元钱到德保县人民政府广场赎回两部手机。后黄彩云在德保县电业公司城关供电所大门前桥头夺回两部被抢手机并确认苏忠黎的相貌特征。

    8月19日11时许,黄彩云在德保县电信局门口处发现被告人苏忠黎并尾随其至交通宾馆,后在德保县公安局在该宾馆门前设置的治安岗旁与附近群众将其抓获,扭送德保县公安局。经德保县价格认定中心鉴定,被抢两部手机价值为1529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苏忠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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