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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江武:在探索践行群众路线新路上“聚焦用劲”
作者:薛江武   发布时间:2013-08-21 14:27:49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依法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方面肩负着重要职责,理所应当在践行群众路线方面要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要真正把党的群众路线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必须始终强化六种意识,着力构建五项机制,在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中回应人民群众的四个期待,在探索践行新路上“聚焦用劲”,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公信力和亲和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强化六种意识,着力端正学风

    群众路线的贯彻、工作作风的转变,前提在于认识水平的提高、思想理论的自觉。

    一要强化宗旨意识。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在政治立场、方向、路线、主张上不打折扣,做真正的共产党员,做党的忠诚卫士。

    二要强化群众意识。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增强“人民检察为人民”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实践认同,扎实做好服务基层、服务干警、服务群众的工作,为基层办实事、为干警解难题、为百姓谋利益,坚决克服冷漠推诿、敷衍塞责、得过且过等现象。

    三要强化务实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建立科学考评体系,不搞假大空、形式主义,求真务实,脚踏实地,下决心解决突出问题,做到“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敢作为,勇担当,言必信,行必果。”

    四要强化担当意识。树立恪尽职守、奋发有为的责任意识,遵守检察职业准则,公正清廉,无私无畏,忠于法律,忠于人民,为人民用好检察权。

    五要强化艰苦奋斗意识。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执行八项规定,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严控“三公”开支,反对铺张浪费,不讲排场,不搞特权,把钱花在刀刃上。注重资金使用效果,严格资金审批程序。

    六要强化能力意识。不断学习,努力实践,培养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培养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化解矛盾的能力,着力解决“知识恐慌、能力恐慌”,提高新形势下推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

    构建五项机制,进一步密切检群干群关系

    一要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制度。增加执法透明度,扩大检察宣传面,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落在实处,保障检察权在阳光下依法正确行使。

    二要着力完善联系群众机制。扎实开展检察官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活动,倾听群众意见,增进群众感情,提供法律服务,及时解决群众困难。

    三要着力完善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控申窗口建设,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做到信访有人接、事情有人管,接待群众不厌其烦,释法说理心服口服。注重发挥检察室、检察工作站等服务基层的作用,延伸服务渠道,规范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果。

    四要着力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拓展联系平台,创造机会让代表委员深度参与检察机关执法活动,落实代表委员知情权。高度重视代表委员意见收集,建立网上联络办法,开通微博意见箱,方便代表委员及时行使监督权、建议权。认真办理代表、委员交办的事项,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有回音。

    五要着力完善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执法执纪监督员和专家咨询委员的特殊作用,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回应四大期待,着力改进执法作风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在集中整治“四风”上,抓住了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大问题,找准了落实群众路线的着力点。检察机关践行群众路线,必须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持之以恒地抓好作风建设,着力解决执法办案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要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期待。

   二要强化法律监督,促进执法、司法公正,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追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三要严厉查处职务犯罪,惩治和预防两手抓,老虎和苍蝇一起打,满足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期待。

    四要坚决惩治民生领域犯罪,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对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让群众从每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满足人民群众对权益保障的期待。

    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贵在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切实做到执行规定动作不走过场、开门征求意见不流于形式、领导带头批评不留情面、突出检察特色不虚偏空,切实解决检察执法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探索三条新路,将群众路线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

    当前,我国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群体性事件增多的复杂时期。面对新问题、新挑战,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探索坚持和发扬群众路线的新途径。

    一要积极探索在执法规范化、职业化的情况下践行群众路线的新路子。随着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检察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特点越来越明显,这是历史的进步。但是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机械的、僵硬的、教条的司法是没有生命力的,温暖的、人性的、大众的司法才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特征。越是职业化、专业化,越要更加注重落实群众路线,防止司法神秘。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走群众路线不仅是一种党性要求,还直接影响执法司法的公信力和亲和力。无论怎样职业化和专业化,都应该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接受的语言释法说理、用群众信服的方式化解纠纷,使检察工作更好地贴近群众需要、回应群众关切。

    二要积极探索在群众利益多样化的情况下践行群众路线的新路子。当前,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诉求日益复杂,客观上要求我们更加注重公平正义,平等对待每一个诉讼当事人,公正处理每一起司法案件,妥善处理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特别是高度重视和维护困难群众的利益,使群众冤情有处诉、正义得伸张。

    三要积极探索在信息公开化的情况下践行群众路线的新路子。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方式发生深刻变革,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烈、诉求表达渠道越来越多元,对司法个案的敏感度、关注度空前提高。在这种情况下,就更加要求我们拓展走群众路线的路子和方式,提升做群众工作的本领。一方面要强化自律意识,真心实意地接受群众监督;另一方面要善于通过各种渠道向群众做宣传,有效地顺应民意,实现和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特别是遇到舆情焦点和群体性事件时,要善于疏导群众情绪,引导舆论走向,帮助群众合理合法地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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