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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少梅:红梅盛开映检徽
作者:石勇   发布时间:2013-08-13 13:49:01


    郑少梅,女,1969年生,中共党员,1985年参加工作,1999年起,先后担任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长、政工科长、党组成员,现任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机关党支部书记。从事检察工作22年来,该同志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执着与忠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勤奋工作,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突出的成绩,先后多次立功受奖。

    务实勤检的榜样

   “世界上的事最怕认真二字。”这句话正是郑少梅同志工作精神的全部浓缩。2004年-2010年,郑少梅同志担任政工科科长,具体负责全院的政治思想、规范化建设、教育、人事、劳资、监督考核和工青妇等多项工作,工作纷繁琐杂,但她从没有怨言,把工作压力当成是对个人素质及能力水平的检验,把每一次任务的完成当作是自我学习、自我锻炼、自我提高的途径,身先士卒,既当好指挥员,更当好办事员,竭尽全力用心做好每一项工作,所负责的各项工作平稳推进,创新开展,为本院的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特别是在检察机关近年来先后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廉洁公正执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郑少梅同志作为活动的具体组织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各项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丰富活动载体,创新活动形式,使本院的各项专项教育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底郑少梅同志分管控告申诉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以来,她团结带领分管部门干警真心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把人民满意做为工作的最高标准,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做好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保持了本院建院以来无涉检信访的良好记录。诉讼监督工作中,她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质量关,对法律文书均一一斟字酌句,对文书叙述的事实、理由,法条的运用,数字、定性及证据的认定等均进行严格审查核对,避免了漏洞和错案的发生,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高度赞扬。

    勤奋学习的标兵

    多年来,郑少梅同志勤奋学习不放松,自身素质能力不断提高。她深知学习的重要性,注重学习,勤于思考,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个人素质和工作水平的一块“法宝”。她常说:“学习是做好工作的前提,是增强本领的需要,是提高能力素质的途径。特别是做检察政务工作更应当多学、广学,深学,既要学习做人的本领,又要学习做事的本领。”在平时的工作中,她不断对自己“加压”,时时对自己“充电”,除积极参加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周的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之外,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际国内时事政治,学习检察业务知识,并将学到的知识与实际工作融汇贯通。她亲自带领干警学习、讨论,经常以普通干警身份参加支部党小组活动,处处以身作则,用无声的行动为干警们做出了表率。近年来,郑少梅同志共撰写了近六万字的学习笔记,先后在国家、省、市级刊物上发表多篇有价值的宣传报道和理论文章。

    廉洁自律的楷模

    作为院领导班子成员,郑少梅同志时时处处以共产党员和检察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认真开展述职述廉和自查自纠,严格按照“两个务必”、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求自己,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他人,正确对待自己,坚持做到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严谨自律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蚀和影响,在人事任免、表彰奖励等行为过程中坚决杜绝说情风、吃请风。她常说:“领导干部在作风纪律面前要看高一点,在荣誉得失面前要看轻一点,公道正派、淡薄名利才是应有的本色。”她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勤劳敬业的作风受到了全院干警的好评,以自己的模范行动树立了新时期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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