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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克明:浅谈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建设及提升
作者:吴克明 发布时间:2013-08-09 09:53:34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要求司法机关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基层检察机关是检察司法公信力建设的前沿阵地,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提升自身公信力,切实满足社会公众新期待和新要求,是当前基层检察机关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笔者以为,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提高基层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一是通过严格执法提升基层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执法公信力最直观的就是案件质量,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恰当,群众自然信服,执法公信力自然就高。因此,提高执法公信力,最重要的就是必须确保办案质量过硬,严防冤假错案,严防放纵犯罪,严防办案安全事故。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特别是涉及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要严格加强对公安机关、法院的诉讼监督,坚决纠正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有案不立、执法不严、量刑不公等问题,维护司法秩序和社会公正正义。 二是通过公正监督提升基层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要树立“向监督要公信力”的理念,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增强监督权威,强化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加大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有罪不究以及违法立案等问题的力度;有力监督纠正因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司法腐败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而导致错误裁判的民事行政案件;依法查办司法和行政执法不公背后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保证执法、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三是通过服务民生提升基层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人民性是检察权的根本属性,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各项工作。基层检察工作要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呼声摆在首位,思想观念上为民、工作措施上便民、实际效果上利民,帮助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以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素养、执法方式和执法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 四是通过透明公开提升基层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基层检察机关切实增加执法能见度,让执法办案从封闭运行向开放运行转变,使法律规定应该公开的与检察职权和检察活动有关的所有信息都能畅通无阻地让群众知晓。要从加强沟通协调入手,及时通报有关情况,通过开门办案,增强检察工作的公开性、亲和力和透明度,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要协调好媒体关系,赢得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是通过廉洁自律提升基层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廉洁支撑公信力。提升司法公信,最具本源的还是解决内因问题,“公生明、廉生威”,检察人员必须始终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让群众信服。基层检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廉政勤政建设,建立健全统一、全程、严密、高效的监督制度体系,切实“把人管住”、“把案管严”、“把事管好”。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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