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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敏:强化职务犯罪预防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作者:李建敏 发布时间:2013-08-08 15:24:43
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既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发挥职能的重要领域,也是检察机关必须承担的重要社会责任。当前,我国还处于职务犯罪高发期,结合办案,采取警示教育、案件剖析、检察建议等形式,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活动,是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方面,也是检察机关找准预防活动与社会管理的契合点,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途径和重要抓手。 一、职务犯罪的内涵及现状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进行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犯罪活动,是一种严重的极端的腐败现象,它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已成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问题。从主体上看,职务犯罪要求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职务身份;从内容上看,职务犯罪要求犯罪行为与行为人的职务之间具有密切、不可分割的联系,这是职务犯罪的最基本的本质特征。 近年来,职务犯罪呈现出了新特点:一是大案要案数量逐年增长,涉案金额动辄数百万、上千万,甚至上亿元;犯罪主体行政职务有向高层发展的趋势;二是犯罪主体呈现多元性、广泛性、辐射性特点,“串案”、“窝案”增多,职务犯罪特别是贪污贿赂犯罪不再局限于单纯的经济部门,几乎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三是犯罪手段趋向多样化、智能化,更具隐蔽性。 二、职务犯罪预防的现实意义 职务犯罪预防,是指基于法律监督职权,以减少和限制职务犯罪的发生为目的而采取的各种防范性、控制性、预警性、预测性的措施和行为。检察机关围绕检察职能,运用检察手段,建立职务犯罪预防机制,构筑预防职务犯罪体系,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有效途径,控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途径。当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预防职务犯罪可以有效遏制职务犯罪的高发态势。通过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采取法制宣传、警示教育、案件剖析、检察建议等职务犯罪预防形式,可以形成一套包括“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在内的廉政建设制度体系,通过监督制约权力,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可以实现遏制职务犯罪高发势头的目的,减少和降低职务犯罪的发生率。 (二)预防职务犯罪可以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预防职务犯罪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从端正党风、政风和角度深入工作,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风政风廉政建设。只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遏制职务犯罪蔓延的势头,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清正廉明,才能更好地维系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才能树立良好的干部队伍形象,才能真正树立和巩固党和政府的威信,才能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三)预防职务犯罪可以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的过程,又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从而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职务犯罪高发态势,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诱发了矛盾和纠纷,检察机关在积极查办、严厉打击职务犯罪的同时,通过有效的预防举措减少和降低职务犯罪的发生率,可以有效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预防职务犯罪可以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宣传教育是职务犯罪预防的一项重要方法,通过法制宣传,可以促进各级政府机关和党政干部树立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办事的理念。同时,对于办案中发现的、滋生腐败的机制性漏洞,可以通过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帮助案发机关加以完善,弥补漏洞,从而完善公共权力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加强监督和制约,促进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办事,促进国家依法治国方略的进行。 三、职务犯罪预防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方法 (一)加大社会管理领域职务犯罪查处力度,以打促防。结合执法办案开展预防工作,是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途径。打击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预防方式。检察机关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只有与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紧密结合,才能够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优势,才能够发现诱发职务犯罪的各种深层次原因。在此基础上所采取的预防措施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只有做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才能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的蔓延。检察机关通过加大对社会管理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以打促防,有效减少和降低职务犯罪的发案率,促进有关社会管理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正确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 (二)加强专项预防调查,为党委、政府进行社会管理决策提供参考。预防调查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一项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围绕查办职务犯罪的重点开展预防调查,及时发现导致职务犯罪发生的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监督等方面产生的原因,把握职务犯罪的变化趋势和发案规律,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拿出预防对策,同时为地方党委、政府进行社会管理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和参考,促进完善社会管理。 (三)强化警示教育,发挥宣传教育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宣传教育是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检察机关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讲座、举办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成果展等形式,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宣传媒体,发挥宣传教育在社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作为检察机关,要把面向社会普及预防知识、增强预防意识,构筑思想道德防线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不同的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通过建立具有特色的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体系,扩大预防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发挥预防文化舆论导向作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社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四)发挥检察建议职能作用,及时堵塞行业管理漏洞。检察建议权,是基于检察权而产生的,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在预防职务犯罪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通过检察建议实行“三步预防”, 消除职务犯罪机会,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即职务犯罪行为暴露之后,检察机关首先应当深入研究职务犯罪行为发生的制度原因,并向发案单位提出具体的检察建议,即“个案预防”;在此基础上,检察机关还应当根据典型的职务犯罪案例暴露出来的制度缺陷,对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工作制度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从而把研究成果的规模效应发挥到最大限度,即“行业预防”和“专项预防”中;同时,检察机关还应当力争在新的法律法规正式出台之前,就从职务犯罪预防的角度,认真审视其中可能存在的缺陷和漏洞,通过立法建议,消除职务犯罪滋生的土壤,把职务犯罪机会扼杀在萌芽状态。 (五)加强预警预测、预防咨询,促进预防单位管理规范。预防咨询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促进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要结合查办案件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建议和预防咨询,协助、指导预防单位发现、查找问题隐患进而整章建制,通过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秩序、管理规范,降低犯罪几率同时,促进预防单位内控机制的健全完善,发挥预防单位的有效监管作用,提高预防单位自我发现犯罪的能力,达到以防助管的目的。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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