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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法院建立执行案件会诊化解制度
作者:阎志江 谭董新 曹晓莉   发布时间:2013-08-08 14:24:30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日前向全省各中级法院执行局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法院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执行案件定期会诊化解制度。

    据悉,定期会诊的案件主要是全省法院长期无法执结的重大疑难、复杂执行案件,具体包括三类:一是立案后6个月未能执结的案件(法定需要扣除的执限除外);二是当事人长期到省法院信访而未实际解决的案件;三是上级机关督办交办的疑难复杂案件。

   “执行案件会诊日”原则上为每月第四个周五上午。会诊的案件,由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从各中级法院上报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确定。每个案件由承办人汇报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后,参加会诊的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及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人进行剖析讨论、共商执行对策,必要时省法院分管院长参加,针对执行中的法律适用进行“专家会诊”。根据案件需要,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相关成员还可以深入案件所在地法院听取汇报、共商对策。

    实行重大疑难、复杂执行案件定期会诊化解制度,旨在增强三级法院之间的执行合力,为破解执行难共同出谋划策,并实际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因各种主客观原因及社会和人民群众特别关注、长期解决不了的执行难题。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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