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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货式”盗窃洗劫食品店 笨贼获拘役5个月
发布时间:2013-08-07 13:40:53


    本网讯(陈秀萍)  2男子1个月内疯狂入室盗窃5起。令人啼笑皆非的是,2人洗劫的全是食品店内的各种食品,真可谓吃货式盗窃。2013年8月7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判决被告人于关、吕严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查明,2013年2月29日至2013年4月1日期间,被告人于关、吕严分别盗窃5起。在海拉尔董大副食商店盗窃白条鸡、鞭炮、花生、豆腐皮、鸡骨架等物品。经鉴定,价值人民币775元;在海拉尔好再来熟食店盗窃熏鸡、烤鸭、烤羊腿等。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370元;在海拉尔丫丫蛋糕店内盗窃蛋糕若干。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010元;在海拉尔区果果蔬菜水果超市盗窃鸡翅、带鱼、青鱼、鸡翅根、平菇、辣椒等物品。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036元;在海拉尔玉洁肉食店盗窃牛羊肉若干。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500元。上述被盗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5,691元。案发后,二被告人已全部退赃。

  法院认为,被告人于关、吕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二被告人系共同犯罪,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相同。案发后二被告人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的,且全部退赃,可以对其从轻处罚。综合二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数额、社会危害性、认罪态度、退赃及罚金缴纳等情况,海拉尔区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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