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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小平:坚持"四依托四加强"构建未成年保护体系
作者:蒋小平 发布时间:2013-08-07 09:53:28
着眼修改后刑诉法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新要求,2012年以来,河南省灵宝市检察院依托自身、学校、家庭、社区,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工作方式,切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探索出“四依托四加强”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一、依托自身,加强基础工作。 积极应对新刑诉法要求,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扎实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的各项基础性工作。一是健全机构,经灵宝市编委批复,专设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确定一名省级优秀公诉人和一名业务骨干专门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二是完善制度,相继探索、建立、完善了法律援助制度、社会调查制度、讯问时监护人到场制度、发帮教信制度、圆桌审理制度、量刑答辩制度、缓刑建议制度、暂缓羁押制度、不起诉制度、案前预防延伸和案后回访考察等十项制度,确保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有章可循、有效推进;三是转变理念,把执法理念从侧重打击向教育、感化、挽救三者并重转变,坚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行全面调查、区别对待、分案处理、特别保护、简化程序、诉教结合、寓教于诉和非监禁化、非刑罚化的原则,着力在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和教育挽救上下功夫,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依托学校,加强法制教育。 加强与学校的沟通联系与合作,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引导作用,促进在校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是深化法制教育,在灵宝市20余所中小学校建立法制教育基地,选派30余名检察干警担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联合教育部门,每年组织评选一次法制教育先进学校,定期开展法制专题讲座;联合共青团、关工委和其他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在全市分片区设立青春护航站23个,及时为在校学生提供法律帮助;设立“阳光成长”信箱,方便检校双方书信交流,指派专人负责答复信件,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二是引导学生加强自我保护,结合办案实践,选取典型案例,通过课堂教学、主题班会、法制讲座等途径,向学生广泛宣传自护常识、传授防范技巧;编印发放《中小学生日常安全自我防范知识手册》3000多册,引导未成年人树立“认识社会、拒绝诱惑、远离危险、防范侵害”的自护理念,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三是适时组织校园庭审观摩,每学年适时组织师生代表列席旁听一次有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件庭审,使未成年人切身感受法律的威严,用真实案例促使其知法懂法守法,自觉规范自身行为;检、校合作,组织学生代表组成控辩审三方齐备的模拟法庭,在校园内开展模拟庭审活动,引导广大中小学生进一步明辨是非,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三、依托家庭,加强监护责任。 注重运用多种方式,切实提升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增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实效性和连续性。一是适时举办家长培训班,从有关部门邀请资深青少年工作者,和本院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检察官一道,利用开学、召开家长会等时机,为家长授课,重点讲授孩子不良行为的前兆和防范、纠正此类问题的有效措施,以此提升家庭对未成年人的管控能力。今年以来已对1000余名家长进行了培训,反响良好;二是借助校讯通短信平台,及时向家长发送关于家庭教育方法和法律知识的短信,在家庭日常教育中融入法制元素;三是开办检察官微博、微信和QQ群,及时上传典型案例,解答家长疑问,针对家庭在未成年人教育、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提出建议,促使监护人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 四、依托社区,加强帮扶矫正。 发挥社区的社会职能作用,加大对相关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和帮扶关爱力度。一是对未被羁押的涉罪未成年人给予帮教,联合其所属社区制定矫正方案,通过加强动态考察和管理,定期谈话交流,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在就业、上学、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降低再犯罪可能性;二是对城乡留守儿童给予关爱,通过社区掌握留守儿童信息,以重大节庆日为契机,广泛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和关爱行动,及时解决其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困惑,使其充分感受到社会的温暖。2012年以来,已先后为28名留守儿童提供各种形式的帮助;三是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给予帮扶,建立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信息库,定期开展情况普查,做到数量清、情况明、信息全。通过亲情会见、心理关爱、物质帮助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小因父母犯罪而给他们带来的心理阴影或造成的生活困难。如,服刑人员许某的女儿2012年考上大学,却因缺少经济来源而交不起学费,该院发动全院干警为其捐款,许某得知后深受感动,表示要努力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许某的女儿也从中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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