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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小“酒后争执刀割对方脖子 法官调解赔3万多
发布时间:2013-07-23 10:16:22


    本网讯(陆志强)  7月22日上午,在广西田阳县人民法院的主持下,成功地化解了一起在酒席间因琐事发生争执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当事人黄尚刚和廖正东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黄尚刚赔偿给廖正东经济损失34668元。

    廖正东与黄尚刚是一对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平时只要哪一个有酒喝,两人都要在一起。2012年8月14日22时,廖正东与黄尚刚又一起到本屯黄某某家喝酒。席间,廖正东因琐事与黄尚刚发生争执并用粗口话骂黄尚刚。黄尚刚听后十分生气,就从黄某某家中橱柜上拿一把菜刀对着廖正东说要砍他脖子,廖正东则站起来刺激黄尚刚说不信其敢割。黄尚刚听后来气就用菜刀在廖正东左脖子割了一刀,当见到廖正东的脖子受伤血流不止后,黄尚刚立即逃离现场。当晚,廖正东被他人送到田阳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左颈部刀伤;左颈内、外静脉断裂。2012年8月26日,廖正东伤愈出院,住院期间共花费医疗费11375.90元。2013年5月27日,经右江司法鉴定中心评定,廖正东的伤残等级为九级。

    今年6月21日,廖正东向田阳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黄尚刚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80278.38元,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经法官主持调解, 廖正东与黄尚刚自愿达成赔偿协议,两朋友和好如初。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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