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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男子不服同一地点25次违章处罚起诉交警
发布时间:2013-07-23 13:40:22


    本网讯(覃警虑)  1年的时间里,在同一地点被“电子眼”记录违章达25次,这让从贵州省荔波县来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做生意的姚会非常“不爽”。由于不服交警部门的处罚决定,姚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日前,环江县人民法院经过庭前和解程序,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2012年3月,姚会买得一辆小车,因业务来往,经常驾车到广西河池市环江县谈生意。今年5月2日,姚会收到环江县交警大队的处罚决定书,称其小车于2012年11月13日9时12分,在S205省道29公里+820米(即环江上洛阳收费站附近)处超速行驶,决定对其罚款150元、记3分。之后,姚会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但结果让他大为吃惊。经过查询,姚会得知除上述超速罚单外,其还有24次违章纪录,且都是1年内在上洛阳收费站附近被电子警察“逮”住的,原因是超速行驶。由于无法接受多次违章处罚,姚会向环江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其25次超速驾驶的处罚。

    受理此案后,主审法官持交警部门提供的姚会超速驾驶证据,对其进行说理工作。最后,姚会承认自己超速驾驶的事实,表示今后不再违章,并辩解自己是外地人,对当地路况不熟,虽然是超速驾驶,但未造成危害后果,请求交警给予从轻处理。根据姚会的认错态度及本案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事实,交警部门遂给予姚会违章行为降级处理,姚会对此表示满意,遂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书,法院当日裁决准予撤诉。



责任编辑: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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