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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争执不下 男子持铲伤人赔钱又受罚
发布时间:2013-07-22 14:52:00


    本网讯(苏传清)  村民之间因为土地纠纷僵持不下,最终演变一场武力冲突。3月14日,被告人黄福利因为土地纠纷伤害同村村民,被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

    2012年11月24日10时左右,被告人黄福利在钦州市钦南区尖山镇某村委修路,该村村民黄忠诚、黄兴业两兄弟认为黄福利占用其土地,双方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黄兴业掀翻黄福的翻斗车,随后双方发生打架。在打架过程中,被告人黄福利手持铁铲将黄忠头部打伤。经法医鉴定,黄忠诚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另查明,案发当天,被告人黄福利接到公安机关的口头传唤,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处理,如实供述了自已的犯罪事实。黄忠诚受伤后到钦州市中医院住院治疗14天,支出医疗费8530.92元,住院期间由亲属1人进行护理。黄忠诚为农村户口。庭审后,被告人黄福利的家属代其预交了8000元到法院财务,表示愿意作为赔偿款支付给原告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福利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在案发当天,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主动直接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处理,如实供述自已的犯罪事实,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庭审中,被告人黄福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全部合理经济损失,有诚心悔罪的表现,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所述,故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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