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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赌钱被“嘲笑”没钱 一怒致人重伤领刑
发布时间:2013-07-22 10:21:12


    本网讯(罗彩萍 覃雁)  广西武宣县男子韦小天好赌钱,将钱输得精光后不忍赌友的嘲笑一气之下将人打成重伤。2013年7月22日,武宣县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韦小天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韦小天经常在村子里打牌赌钱,2012年11月30日下午4点,韦小天又到村子的商店打牌,一次赌10元钱。这次韦小天的运气比较差,身上的钱都输了个精光,但是他还是不服气,还想继续打牌把输的钱赢回来,这时一同打牌的韦小军就笑说钱都没有了还怎么打。韦小天一听认为韦小军是在嘲笑他,就开始和韦小军吵起来。在争吵过程中,韦小天将韦小军打倒在地后又拿起一张小靠背椅子朝其身上打了几下,在场的村民见状立即将韦小天拉开,但韦小天仍冲过去朝韦小军的胸口和腰部踢了几脚,致其受伤。后经武宣县公安局法医师鉴定,韦小军的损伤程度为重伤。

    案发后,韦小天被武宣县公安局金鸡派出所依法传唤归案,在审理期间,韦小军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协议,韦小天的家属代赔偿韦小军的全部经济损失人民币13400元,并取得韦小军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韦小天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归案后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处罚,其家属已经代赔韦小军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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