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嗓门太大惹怒气 侄儿棒打叔叔成轻伤获刑
发布时间:2013-07-05 09:58:20
本网讯(陶新园 萨陈诚) 2013年7月4日,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因不满叔叔李明嗓门大而将其打成轻伤的被告李勇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李明8983.07元。 2013年3月13日22时,原告李明、被告李勇与同村的村民共8人在恭城莲花街吃夜宵。两杯啤酒下肚大家都来了兴致,李勇跟身旁的小兄弟聊起了理想,李明也兴高采烈地讲起了自己的英勇往事。李明越说越兴奋,音调也越来越高,以至于完全掩盖了李勇畅谈理想的声音。李勇一下子怒火冲天,站起来大声说到:叔,你出来,侄儿有事跟你说!李明便爽快地同侄儿李勇一起往夜宵摊外走去。当走到夜宵摊门口时,没等李明回过神来,李勇便把叔叔李明一脚铲倒在地,随即便拿起身边的一把椅子向叔叔李明的头部砸去,一边打嘴里还一边念叨:看你说话那么大声,还让不让别人说话! 事后,李明被送往恭城县医院、中医院治疗,共花去医药费3662.07元。经法医鉴定:李明头皮裂伤,左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已构成轻伤。 恭城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李勇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李勇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明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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