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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前科男抢劫捡废烂老人 嫌钱少连捅两刀
发布时间:2013-07-04 15:03:12


    本网讯(朱建明 薛昌生)  荔浦两前科男只因身上没有钱,便对一靠捡破烂维持生活的老人进行抢劫,抢得180元,又因嫌钱太少,居然对老人连捅两刀。6月5日,这起备受关注、影响恶劣的特大持刀抢劫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县法院第一审判庭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张逍迪、吴东彪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六个月,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各两千元。

    2012年6月2日晚上23时许,被告人吴东彪、张逍迪在一起吃完晚饭后,沿着荔浦县桂平路往京港游戏机室方向行走,因身上没有钱用,二被告人在途中商量去抢劫,当二被告人走到荔浦县政务中心门口时,被告人张逍迪发现对面荔松路口一个捡破烂的老人,遂叫被告人吴东彪去问被害人韦永得要钱,被告人吴东彪上前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将被害人韦永得捅伤,并在被告人张逍迪的配合下从被害人韦永得身上抢走人民币180元现金及一部手机。在抢完被害人韦永得后,被告人吴东彪再次用小刀捅了被害人韦永得一刀后与被告人张逍迪逃离现场。被害人韦永得因被捅伤到荔浦县中医院住院治疗。经鉴定,被害人韦永得的伤势为重伤。因涉嫌抢劫罪,两被告于2012年6月13日被荔浦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6日经荔浦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公诉机关于2013年2月18日向法院院提起公诉。

  另查明,被告人张逍迪1989年11月10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吴东彪曾因犯故意伤害罪,2008年10月29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1年12月25日刑满释放。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东彪、张逍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致人重伤,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吴东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吴东彪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及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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